「党组织党员干部」黄岛司法局构筑三大平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党组织党员干部」黄岛司法局构筑三大平台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为加强党组织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党员和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能和工作质量,青岛市黄岛区司法局坚持“广泛、持久、深入、实效”原则,构筑“三大平台”扎实推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
构筑“教育培训”平台,提升干部素质。着重通过培训方式,从基层司法所到局机关,从局党委到党员个体,层层铺开,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活动中来。开展领导干部上党课活动,举办“每周一学理论培训”,通过集中学习,推动思想理论教育工作广泛开展。开展“党员干部对照学”活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要求党员干部“对照学”。今年先后多次举办 “六五”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近千人(次)。
构筑“阶段递进”平台,明确学习制度。建立干部“周、月、季、年”学习制度和学习目标责任机制,将干部职工的学习出勤、学习任务完成、自学能力等情况列入考核、评先树优等内容之中,纳入个人档案。将党组织的学习活动与工共妇活动相结合,形成以党建带工建、团建的运行机制。健全督促机制。加强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
构筑“载体带动”平台,丰富活动形式。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等,解决理想信念方面存在的问题。实施“三看工程”,解决执政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重大节日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解决宗旨意识方面存在的问题。以主题讨论、开展座谈、演讲征文、读书心得交流等方式,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孙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