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院所科技」着力破除制约创新的深层次障碍

互联网 2016-10-11 22:28:45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科研院所科技」着力破除制约创新的深层次障碍。

本报讯(记者 高家涛 张颖辉)从今年开始,山东政府部门不再组织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科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的职称评审工作;明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将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这是10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得的消息。

当天,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省编办副主任刘书伟、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祥志、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杰解读《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日前,经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刘为民介绍,与以往改革措施相比,《意见》提出的改革举措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改革举措更加系统、深入。此次出台的“一揽子”改革举措,包括10个方面、49项内容。基本涵盖了我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既回应了广大科技人员长期以来的期待、关注,又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既强化科技管理机制创新,又切实加强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支持;既务实解决当前科技体制改革迈入深水区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又深入谋划全省科技事业长远发展。比如,通过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切实为科技人员“松绑”、“减负”,加快建立委托第三方进行科研项目管理和评价的机制等这些长期以来亟需解决而未能解决的问题,《意见》中都作了部署。

第二,改革举措站位更高、涉及面更广。《意见》坚持高点定位,更加注重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进行顶层设计,明确了实现创新型省份建设走在前列的时间表、路线图。比如在创新发展目标上,《意见》提出,“十三五”末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左右;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同时,《意见》注重进行综合施策,强化部门联动,努力形成改革合力,力争取得整体效果。

第三,改革举措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意见》以“啃硬骨头”和“钉钉子”精神,围绕建立现代科研院所治理结构、赋予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推动科教融合发展、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改革力度,创新体制机制,积极进行破题,进一步把我省科技体制改革引向深入,必将对提升全省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刘为民表示,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下一步将加快制定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加强部门间联动和上下联动,加大督导考核的力度,推动各项政策真正落地,确保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努力实现创新型省份建设走在前列目标,为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会场传声——————————

贯彻落实《意见》,各部门将有何大动作

发布会上,省编办副主任刘书伟、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省财政厅副厅长陈祥志、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杰等也回答了记者提问。

●推动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再上新水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郭建磊在回答有关“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的问题时表示,省委、省政府对实施高校协同创新计划高度重视,2013年开始,省教育厅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联合实施的“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共立项建设了23个、培育建设了1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2013—2015年,共转化科技成果和转移技术669项,取得直接经济效益797亿元。

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是探索建立更有活力的协同创新机制。以重大协同需求为牵引,加快推进高校人事管理、人才培养、资源配置、科研组织、国际合作以及创新文化建设的改革创新,建立并形成更加有效的协同创新机制。二是形成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协同创新能力。汇聚一流人才和团队、优势学科和平台、优质科研资源和条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的带动作用,加快科研成果向教育教学和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交叉和新兴学科的发展,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三是构建相对独立高效、开放的运行方式。理顺校内院系学科之间、与现有基地和平台之间,以及与外部的协同关系,扩大人员互聘、合作与交流,实现仪器设备共享,建立开放运行机制,形成相对独立、有一定规模的科研实体,支撑高校的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四是创新科研组织形式。以解决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的实效为依据,引入社会评价和第三方评估,作为动态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全省科研院所将全部建法人治理结构

山东省编办副主任刘书伟在回答提问时表示,在政策设计中,《意见》从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科研队伍三个层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最大程度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一、对于政府部门,重点是大力减权放权,切实转变科技管理职能。总的思路是,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实现政府科技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的根本转变。

二、对于科研院所,重点是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落实法人自主权。省编办会同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起草了《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将印发实施。我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的重点是,搭建理事会、学术人才委员会、管理层和监事的治理架构,真正落实用编用人、收入分配、经费管理、成果转化收益、设备采购、建设项目管理等自主权。为真正实现政事分开,对实行法人治理结构的科研院所,一律取消行政级别,不再明确机构规格。根据实施方案,年底前省属34家科研院所组建召开理事会,明年6月底前全省科研院所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按新的体制机制运行。

三、对于科研队伍,重点是创新编制人事管理,激发人力资源活力。今年初,我省率先启动了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下一步,我省将参照高校的管理方式,对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总量内自主用人、自主管理,对内设机构自主调整,不再进行审批。

●有效解决科技资金碎片化问题 集中财力办大事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祥志在回答提问时表示,《意见》既全面贯彻了中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又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在很多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突破。就财政扶持政策而言,主要有“四大突破”: 一是财政科技资金整合力度大。通过整合优化财政科技资金,可以有效解决以往科技资金碎片化、聚焦不够的问题,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 二是科研资金管理放权力度大。三是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力度大。四是财政科技融资激励力度大。

陈祥志说,下一步将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结合编制明年部门预算和中期财政规划,对涉及的资金政策逐项分析,认真做好经费测算,努力保障资金投入。二是围绕各项财政扶持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制度。目前,已推动出台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省级政府引导基金直投基金等管理办法,其他办法也在起草制定过程中。三是参照中央文件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反映最集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

●全面推进科研院所职称制度改革

山东省人社厅副厅长刘杰就有关“科研机构自主权”的问题回答了提问,他表示,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松绑减负,切实落实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激发科研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活力,《意见》提出了以下新举措:

一是进一步优化公开招聘工作流程。 二是完善科研院所岗位设置结构比例管理办法。三是全面推进科研院所职称制度改革。从今年开始,政府部门不再组织省农科院、省医科院、省科学院、省社会科学院的职称评审工作,不再发放职称资格证书,由各单位根据科研人员的能力和业绩,实行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四是完善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在核定的总量内,允许科研院所自主搞活内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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