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企业」如何用知识产权助力“双创”升级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知识产权企业」如何用知识产权助力“双创”升级。
当下,全国诸多省市同步举办的2018“双创周”落下了帷幕。而活动周之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打造“双创”升级版的八个政策措施,其中就有建立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今年“双创周”的主题是“高水平双创,高质量发展”,知识产权如何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近日,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升级”势在必行
“知识产权是保护双创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北京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讲席教授陈东敏表示,创业是基于创新的,而公司创新主要是开发一些比较新的技术,尽管早期规模一般都比较小,在无形资产向商品化转化过程中,却需要巨大投入加以开发。
陈东敏介绍,“双创”企业包括改变人类生活服务方式的小微企业、基于某种技术或模式创新发展起来的独角兽企业等。无论是哪种类型,“如果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加以重视,最终成果得不到保障,创业公司就无力承担其研发投入、人力投入等创业成本”。
在企业孵化发展中,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鼓励创新创造等一系列护航创新的知识产权“组合拳”正在发力。
如2015年10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助力创新创业的意见》,对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强化知识产权激励政策释放创新创业活力等作出了较全面的部署。
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刘海波看来,知识产权应在创新创业中扮演重要角色,而中央和各地近年来密集落地的各项政策措施正体现了知识产权对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意义。
“主管部门陆续推出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都在释放企业创新活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这既是深化改革的外在体现,也是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创新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刘海波表示。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处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中,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刘海波说。
盘活知识产权价值
融资难题一直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瓶颈。
此前一份由北京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发布的蓝皮书指出,中关村近1000家被调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中,有49.5%的企业认为“资金”是其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企业科技经费中81.9%来自于企业自有资金等内源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贷款占比不足2%。
北京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IP)副总经理何敏刚表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普遍特征是轻资产、高投入、高风险,财务指标不乐观,且缺乏合格的抵押物,缺乏融资渠道。“但有些知识产权比房子还值钱。”他说。
2015年底,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
据统计,2017年全国专利质押融资额超过720亿元,同比增长65%,解决了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日前发布的《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针对大量以知识产权为主要资产、高成长性双创企业的融资需求,北京IP于2016年底推出了“知识产权运营+投贷联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智融宝”。何敏刚介绍,国有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化解了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评估难、处置难、变现难问题;企业仅需以知识产权质押为担保方式,即可解决科技型小微企业可抵押资产不足问题;北京IP与海淀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了风险处置资金池,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将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与知识产权运营、投贷联动相结合,从企业经营状况、知识产权、成长性等维度综合评判企业,降低了小微企业贷款门槛。
截至今年9月底,北京IP决策“智融宝”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124个、授信5.9亿元,有效盘活企业核心知识产权597项,涵盖物联网、智能传感器、WIFI及RFID等技术领域。超过三成企业为拥有核心技术的初创企业。
“互联网+” 完善机制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互联网与各领域的融合发展势头迅猛,空间无限,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战略性和全局性的影响。”刘海波说道。
今年8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了《“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将“互联网+”作为深化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改革的重要手段,创新执法指导和管理机制,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的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中的作用。
日前《意见》指出,积极运用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互联网+”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创业公司初期很难用专利技术来保护自己的商业模式创新,但可以通过使用商标、建立品牌、设计专利来保护,比如一些山寨商品就是对他人商标和版权的侵犯。”陈东敏表示。
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专利行政执法的重要任务,也是营造“双创”环境的需要。2014年底,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试行)》。2014-2016年,浙江知识产权局系统已累计办理电商领域专利案件194526起,关闭、删除、屏蔽、断开侵权假冒商品或网店115141个。
刘海波认为,“互联网+”应用进程的推进,不仅提高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效能,也提升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水平,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了更好的知识产权服务。
《意见》还指出,完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除平台之外,要建立精准、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对接机制。”陈东敏表示,专利,尤其是高价值专利不能被有效利用,其驱动经济发展的作用就难以发挥。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不是简单地把大量专利汇集在一起,更为重要的是怎么把高品质、有价值的专利梳理、筛选出来,并精准地推介给那些真正需要的企业。新经济的发展和新动能的培养离不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而知识产权正是推动创业创新、促进新经济新动能增长的原动力,在“双创”升级版中将大有所为。
(据《中国科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