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腰椎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腰间盘突出和颈椎病属于职业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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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社部官方公众号介绍,颈椎病、腰间盘突出等疾病不属于职业病范围。除了颈椎病和腰间盘突出这两类常见疾病,还有哪些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但尚未被列入国家法定《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副主任医师廖阳对此进行盘点:
①肌肉骨骼疾患,如腰背痛、肩颈痛等,由于强制体位、过重负荷造成身体某些特定部位损伤,从而引发一系列疾患。
②行为和身心疾病,如精神焦虑、紧张性头痛、眩晕发作、神经衰弱综合征等,常由于工作繁重、职业紧张、夜班工作等因素引起。
③视觉器官疾患,如眼干、视物模糊、眼睑浮肿、视力下降等,严重者出现黄斑性脉络视网膜炎和视网膜剥离。常见于视觉器官长时间处于紧张调节状态的作业人员,例如IT行业从业人员、视频作业人员、微小元件生产以及科研人员、医务工作者等。
廖阳主任介绍,根据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近五年我国报告的职业病病例数量前三位为职业性尘肺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近五年广州市报告例数最多的职业病为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中的一种),占比50%左右。
认定工伤的标准是什么?
华进律师事务所符龙龙律师提到,工伤的判定标准包括:《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对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况进行了规定,列举了七大类情况。概括起来称为工伤认定的“三工原则”,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其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素、充分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辅助要素和补强作用。在“三工原则”之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做了补充列举规定。
职工要进行工伤认定该如何操作?
工伤认定需要留意申报时限和申报材料两方面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至二十条的规定,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后,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所以对职工而言,在30日内可以督促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则要在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至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则应该对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准备。
采写:特约通讯员 许梦杨
本文医学审核: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职业卫生管理科副主任医师 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