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法院“同堂会诊” “双保双促”“对症下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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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局级法官王东敏率公司法专家团队来到泰州,四级法院共同举办“双保双促”企业家座谈会。通过多方座谈和实地调研,服务泰州“项目大突破”,保障泰州“经济大发展”,护航实体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泰州社会经济平衡充分发展。
今年年初,泰州中院为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履行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务实、高效、有力司法举措保护企业产权,激发企业家创新意识,维护企业自主经营权。
据统计,今年仅泰州中院民二庭就服务重点定点企业20家,开展上门走访、宣传讲座、资料发放50余次,走访企业30多家,召开座谈会3场,得到党委政府和企业单位的一致肯定与称赞。
泰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晓龙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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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谋新局、开新篇、启新程,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泰州法院先后出台《关于开展“双保双促”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实体经济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文件,从“保安商环境,促企业家精神迸发;保交易安全,促企业发展活力迸发”入手,注重强化财产权保护,让企业家安心创业;
强化企业家人身权保护,让企业家舒心经营;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让企业家全心创新;
强化经营权保护,让企业家尽心管理;
强化胜诉权保护,让企业家放心发展。
同时大力推广“13520”办案方法,拓宽企业维权绿色通道,切实加大司法救助及“司法惠企”的力度,着力化解本地区高发的民间借贷类案件,依法服务好全市“四个关键突破”工作。积极稳妥处理集中诉讼和连锁诉讼,全力做好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强化涉企案件风险评估,帮助企业避免或减少诉讼,加大违法办案问责力度。
泰州浩普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宁赞叹:“企业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承担了促进社会生产、商品流通、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是推动泰州地方经济发展的最活跃因素,好的金融秩序和营商环境可以让我们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和创新当中,这次四级法院共同发力,让我们对泰州的金融投资环境更有信心了!”
最高法院王东敏一行还召开了公司清算责任问题调研座谈会,对企业代表提出的公司经营中改制遗漏问题、公司内部规范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对企业家投资、运作公司、产权交易等公司治理问题进行了指导。省高院、市经信委、市中院、海陵法院相关领导、市中院民二庭全体法官以及苏中药业、江苏泰建等重点企业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