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打赏乱象「央视曝光网络直播打赏乱象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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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央电视台
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分享生活、展示才艺、展开社交活动,网络直播平台的关注度等也越来越高。但随之也暴露出不良表演、宣扬一夜暴富等问题。最近,一篇描写某网络主播在短时间获得网友千万元打赏的文章流传,靠“打赏”致富引发争议。对此,我们的记者展开了调查。
主播被“打赏"千万元 高额收益引争议
这是某平台上网络主播正在直播,有观看者不断向她赠送虚拟礼物。这个叫作“至尊守护”的礼物折合人民币1万元,在一次直播中,该主播就收到了30个,总价值30万元。
不久前,一篇讲述该主播短时间获得千万元“打赏”的文章在网络热传,说到她几年来共直播600多场,累计获得虚拟礼物折合人民币达3000万元。其中提到的“打赏”,是指观众通过直播平台购买虚拟货币,再兑换成虚拟礼物赠送给主播。直播平台会折算“打赏”礼物的价值,并与主播分成。这是他们重要的收入来源。
为了获得“打赏”,主播会想办法让粉丝“刷礼物”。这是某主播和另一名网络主播进行的网络擂台PK游戏,规则是比较两方粉丝在规定时间内赠送礼物的多少,输的人要接受游戏惩罚。一些粉丝为支持喜欢的网络主播,不断赠送礼物。在该网络平台上,标价最高的是66666抖币的“至尊礼炮”,折合人民币9523元。
近几年,一些自媒体不断炒作这名网络女主播“最多一天赚500多万人民币”等有关巨额打赏的信息。在给她打赏的人员中,一个名叫“老爷”的账号送出的礼物超过8000万人民币。正当大家议论此人的真实身份时,该账号悄悄修改了网名,在网络销声匿迹。
虽然“巨额打赏获利”的真实性有待核实,但用这种“套路”吸引网友“打赏”牟利的行为和宣传频频在网络出现,冲击着社会心理。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网上)说几千万甚至上亿的这样一个打赏,但是背后到底有多少真实的打赏,其实这个信息是完全不准确的。在整个社会尤其在未成年人当中营造一种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这样一种虚假的这样一个现象,对于整个未成年人的这样一个人生观的形成是非常有害的。
虚假手段炒作“网红” 诱导网民消费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的网络主播和平台会用一些虚假手段获取“打赏”,比如找“托”冒充粉丝、伪造主播人气流量数据等等,诱导不知情的网民跟风消费。
“95后”网络主播小王告诉记者,一些主播通过连麦PK刺激粉丝打赏的行为被叫作“骗票”,之所以叫作“骗”,是因为其中存在大量套路。比如运营团队会假扮粉丝刷礼物,营造紧张气氛,进而骗取网友跟风打赏。
网络主播 小王:就是有运营团队,其实都是跟公司内部的人连线,然后假装不认识,然后做PK,就这样。因为我好几个朋友在抖音上,粉丝基本上都四五百万,所以他们有时候开直播的时候,我们也凑个热闹给刷点礼物,活跃人气,基本上也会这样。
为提高主播热度,吸引观众,直播数据也会造假。在团队操作下,实时在线人数只需要后台改一下设置,就能把累计时间段内的全部流量都算进去,此外还有“倍数化”操作,可使呈现人数是真实数据的1000倍甚至更多,以此提高主播价码,抬升粉丝刷礼物的心理价位。
网络直播平台产品销售 郭先生:今天本身很多的MCN(网络媒体整合)机构也好,或者很多的培训机构也好,就是有刻意地在做这个事儿,躺赢、偷懒、啥也不干,最后他(她)也能白手起家一夜暴富,而且已经成套路了,我觉得说其实是普遍存在的一个事儿。
多家网络平台存在性暗示等低俗现象
为了增加打赏金额,还有一些主播靠暴露的穿着、轻佻的言语、承诺送礼物、“给福利”等方式吸引用户,甚至用性暗示、软色情的方式诱惑“打赏”,导致不良信息存在于网络直播平台之中。
在某直播平台上,记者随机进入其推荐的“热门”版块,发现里面就含有性暗示、诱导用户打赏的直播。
网络主播衣着暴露、污言秽语,目的只有一个——让网友充值打赏。有的主播并不露脸,而是将镜头一直对准身体的某一部位,有的则通过所谓的运动展示、游戏解说等方式,用暴露的衣着诱导用户浏览,进而成为所谓的“粉丝”。有网络直播经历的小王表示,这类的“软色情”是网络直播获得打赏的快捷途径。
网络主播 小王:因为颜值主播你唯一的可收入的就是你这张脸,网友愿意给你刷钱,全看自己。比如今天你播4个小时,你这4个小时坐在镜头前面刷单,你也是播了,但是你可能没有收益。你既然直播了,你肯定是往自己收益最大的方面去做,对不对?
为追求收益最大化,网络主播们通过言语和肢体诱导网友关注。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如此的套路俨然已经成为一种行业规则,出现在许多网络直播平台中。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田丰:很多的平台是和MCN机构是有签约的。然后MCN机构会选择可能能够带来潜在巨大流量和打赏数额这些主播,那么至于主播怎么去播,可能这个平台和MCN机构之间往往是有一种默契和妥协,往往会让主播去有一些打擦边球的行为,因为他们的目标很简单,就是为了带来流量和打赏的这些金额。
据统计:自2018年至今,网络直播App数量持续上升,目前仅苹果系统中的网络直播App就超过240个。记者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直播”二字,会看到其弹出大量App推荐,“深夜美女”“私人视频”“风味撩人”……这些带有性暗示的字样直接被列入App的名称,更有甚者直接打出“裸聊”的字样,诱导用户下载使用。
齐抓共管 “打赏"乱象亟待系统整治
针对网络直播的“打赏”乱象,网站平台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审核,从源头上解决不良现象和行为。近些年,国家相关部门也连续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在齐抓共管中逐渐形成规范化治理体系。
按照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要求,多家视频平台上线了“青少年模式”和防沉迷功能。在该模式下,青少年无法观看直播和进行打赏、充值等行为,每日累计使用40分钟将被强制下线,在晚10点至早6点无法登录。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田丰:青少年往往不爱使用。因为它所获取的内容是相对比较单一的,孩子会有意识通过不实名的方式,使用一个虚假信息登录,导致青少年模式是形同虚设,一些高科技人脸识别的新技术没有用到实处。
一些网络平台为追求流量、吸引眼球,利用算法技术向用户推送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音视频内容;有的网络平台藏污纳垢,任由主播传播性暗示或色情淫秽信息,甚至引诱用户跨平台从事违法违规交易。对此,国家网信部门进行多次整治和严格监管。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 佟丽华:以互联网平台为媒介对未成年进行侵害的问题,这是当前面临的一个巨大的挑战。我倒认为现在随着(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有关部门应该尽快来制定一些落实这部法律的具体政策,打造一个有利于未成年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
2020年11月23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对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以及禁止暗示、诱惑或鼓励用户大额“打赏”等做了严格规定;
今年2月9日,国家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网络直播平台要对单个虚拟消费品、单次打赏额度合理设置上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今年6月1日即将实施,提出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北京市网络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王四新:我们在监管方面也需要不断加大监管的力度,保持监管的压力,及时处置违规的企业或者平台,让这些平台和企业,包括从事这类活动的主播无利可图,或者面临高额的这种法律风险,还有它的经济风险,这种现象才能够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