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的处罚「冒名开户柜员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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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消息,近日,人民银行杭州中支开出罚单,针对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绍兴银行罚款550万元,对该行及其分支机构的7名责任人合计罚款17.5万元。
(截图自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网站)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绍兴银行存在4项违法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人民银行杭州中支对绍兴银行罚款550万元,并对7名责任人进行罚款:时任绍兴银行零售银行部副总经理王健明被罚7万元,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内控合规与法律部总经理助理赵建刚被罚3万元,时任绍兴银行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吴坚被罚3.5万元,时任绍兴银行温州分行行长李明、时任绍兴银行台州分行行长倪永、时任绍兴银行嵊州支行行长张钢、时任绍兴银行柯桥支行行长张勇分别被罚款1万元。
据官网信息,1997年12月,绍兴银行前身绍兴城市合作银行成立,1998年5月更名为绍兴市商业银行,2010年1月更名为绍兴银行。目前,绍兴银行注册资本为35.38亿元,分支机构10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