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祀扫墓的由来「生态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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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簪柳日,却忆上坟时。雨露亲恩重,松楸节序移。
春残无北雁,客泪洒南枝。多谢啼鹃意,吾归未有期。
《壬子清明》明·邓云霄
2020适逢庚子年病毒肆虐,全国披疫,正月以来家家闭户,疫情稍退,又值清明,为不使疫情复燃,大多数公墓禁止清明期间上坟祭扫,有的墓区开展委托扫墓服务,使亲属能遥寄哀思。这一特殊的社会问题给大众提供了一个回顾清明节俗的契机。
吴地清明的“过节”与“上坟”
过节与上坟是两种不同的祭祀活动,过节即在家中举行祭祀,上坟则到墓前致祭。
《清嘉录》记载:“人无贫富,皆祭其先,俗呼过节,凡节皆然。盖土俗,家祭以清明、七月半、十月朔为鬼节;端午、冬至、年夜为人节。逢鬼节,则祭用麦面。烧纸焚锭,亦鬼节为盛。”顾禄还强调“吴俗,清明、七月半、十月朔,家祭用麦面,犹邺中寒食先用麦饭也”。
吴人除了在家祭祀,还要到亡人墓上进行扫墓,也称“上坟”。《清嘉录》谓:“士庶并出祭祖先坟墓,谓之上坟。道远则泛舟具馔以往,近则提壶担盒而出。挑新土,烧楮钱,祭山神,奠坟邻,皆向来之旧俗也。凡新娶妇,必挈以同行,谓之上花坟。新葬者,又皆在社前祭扫。”顾禄是元末清初人,他称“挑新土,烧楮钱,祭山神,奠坟邻”为旧俗,可知明人也是延袭唐、宋墓祭的习俗。
形式多样的亡人用品
李调元《南越笔记》中记载“世族之祭扫者,于祭品之外,以五色纸钱制成幡盖,陈于墓左。祭毕,子孙亲执于墓门之外而焚之,谓之佛多,民间无用者。”可知粤地士族上坟用“佛多”这一特祭品。《清嘉录》云“土俗,家祭墓祭,皆焚化纸锭。纸以白阡切而为陌,俗呼白纸锭。有满金、直甩之分,以金银纸箔糊成。其有挂于墓者,则彩笺剪长缕,俗呼挂钱,亦曰挂墓。”至清代清明节所使用的各种亡人用品已经非常丰富。纸钱的起源在《唐书·王屿传》中有记载:“汉以来,葬者皆有瘗钱,后里俗稍以纸剪钱为鬼事。开元二十六年,屿为祠祭使,始用之禳祓祭祀。”瘗钱即是死人入藏时用以陪葬的钱币,范传正谓:“惟颜鲁公真卿、张司业参,家祭不用纸钱。”
对于用纸钱祭祀的新风俗,颜真卿与张参都不以为然。纸钱起源的说法不一,王建《寒食行》云:“三日无火烧纸钱,纸钱那得到黄泉?”又徐凝诗云:“惟有县前苏小墓,无人送与纸钱灰。”从材料看来唐时纸钱已十分普及,但欧阳修认为纸钱五代才有,都元敬《听雨记谈》书中也认为金银楮锭及钱始于五代。《清异录》载:“周世宗发引之日,金银钱宝皆寓以形,而楮泉大若盏口,其印文,黄曰泉台上宝,白曰冥游亚宝。”宋朝钱若水不烧楮钱镪,吕南公还写文章称赞。邵康节祭祀焚楮钱,程颐见了感到奇怪,问他这是干嘛,邵康节介绍说,“这是冥间的用具”。
亡人用金锭
冥库地契
时至当下,冥间用具应有尽有,小到针线、大到别墅洋房,售卖冥具已经成了大量商家的生财之道,群众借冥具寄托哀思,希望自己的亲人在异域世界能生活富足。笔者在常熟虞山做田野调查遇到一位售卖冥具的老妇人,用最简单直白的语言道出了这里的玄机,她说:“(给亡人送冥币)这个是心理作用,纪念一下。活人可以自己出去挣钱,死人只能靠活人烧给他。死鬼富裕,阳间的人也太平。阳间有什么灾难,(亡人)也要帮你去求人的,阴间(亡人)没有本钱,怎么帮你去免灾难。”这种阴阳一体的互动说,实在是民众所持有的对于焚送冥具较为普遍的一项认知。
厉祭——安抚无主孤魂
旧时清明地方政府举行厉祭,主要由地方官员主持,到城外厉坛祭祀民间无主孤魂。若遇民间瘟疫流行,则政府对清明的厉祭更加重视,因为在古代无主孤魂往往被认为是行瘟的重要成员。一般有政府参与的祭祀活动,民间都会积极踊跃地举行赛会,这是古代官民互动的典型案例。有赛会当然也有看会的观众,因此清明厉祭看、会也成了民众清明活动的重要环节。
厉祭是围绕城隍信仰展开的一项民俗活动,明洪武三年国家要求各地建城隍庙,城隍信仰在全国得到推行。各地城隍按照管辖区域的大小各配有爵位,一般分为五个等级,即第一等京师城隍,封祖明灵王;第二等都城隍,封明灵公,掌管省;第三等府城隍,封威灵公,掌管府;第四等州城隍,封灵佑侯,掌管州;第五等县城隍,封显佑伯,掌管县。城隍下辖三司,即阴阳司、速报司、纠察司。其他属下还有文武判官、范谢将军、牛马将军、甘柳将军、韩卢将军、日夜游神、枷锁将军等。
清嘉录介绍苏州府城隍庙会时提到:“郡中市肆,悬旌入行,以及聚规罚规,皆在庙台击牲演剧,香火之盛,什伯于他神祠。而士庶答赛,尤为心愫。大堂二堂,皆有其像。三节入坛,则舁二堂之像,俗呼出会。人病,其戚若友联名具疏于庙,以祈神佑,谓之保福。”从明初到清末城隍功能实现累加,从原有的保境安民具体化到对违反行业规范的惩戒,对病人的救治等具体领域,城隍功能不断向民众生活各个细节渗透。《清嘉录》载:“清明日,官府至虎邱郡厉坛,致祭无祀。游人骈集山塘,号为看会。会中之人,皆各署吏胥,平日奉侍香火者。至日,各舁神像至坛。”清明厉祭活动可以说是一场神剧,在府城隍的主持下,郡县城隍、十乡土谷诸神、巡抚都土地诸神都要列席厉坛参与祭祀,只要跟祭祀沾边的民间神祇都要入坛,称为督祭。“凡土谷神,又咸以手版谒城隍神”如同地方长官向上级官员行礼,十方土地都要向府城隍拜谒。厉坛所在地的当方土地神还换上崭新的袍服手中持笏,到山门口迎接城隍与各地神祇。每当神驾到来,箫鼓奏乐,旌旗璀璨,仪仗台阁,斗丽争妍。各地神灵仪仗中有一支典型的队伍,即生病时向神祝祷而病愈的民众,他们积极参与赛会,会前各处奔波,为神出力。出会当天无论男女,或捆绑或戴枷锁,随神至坛,然后去掉枷锁,由此认为他的罪孽得到了城隍神的赦免,神道的世界俨然成了现实世界的影子。蔡云《吴歈》“纷纷神役与神囚,多事舁神到虎邱。”描写会中差役不辞劳苦的舁神和信众还愿扮演犯人的虔诚。
厉祭的民俗就是从清明祭祀先人的民俗中分化出来的活动,这是封建社会阴阳一体观念治理下的产物,有后代的亡人能享受子孙的祭祀,无后亡人的安抚工作则由政府来承担,政府采取厉祭也是在百姓鬼神俗信的基础上采用的一种精神统治手段,所谓清明政治也就在这样的互动中官民和谐相处,彼此尊重,相互认同。
只是民间信仰在民众中往往会衍生出各种不稽的俗信,清人笔记中记载有在厉坛“烧犯人香”一则,“女子为后宫侍从,男子为廊下隶卒,署名腰牌上,注服役月日年纪,其人死,即肖像于庙。遇清明节,殿前烧香,焚化批文,名曰犯人香。三五日前,已纷纷投到。既融会贯通,恐真为犯鬼,又必焚疏求释。”这便是民众与城隍神之间的人神交易,典身于城隍,以此换得城隍的庇佑,但又怕弄巧成拙,刚化批文又求疏,这一连串离奇的想法与行为都离不开吴地巫觋之风的潜移默化影响。
清明民俗活动丰富多彩,其节俗源远流长,节日里的种种物象又都与人的灵魂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最典型的是墓祭。
墓祭——孝行之延续
传统中国社会,儒家思想对民间习俗影响最为深远。在道教产生与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中国社会关于祭祀的习俗基本在儒家的传统框架内传承。儒家经典中首推《礼记》为儒家祭祀活动的第一参考书,《论语》也在理论上对于祭祀活动进行了指导。《论语》中有“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孔安国认为统治者尽礼治丧,竭诚祭祀祖先,则老百姓都能归顺,举国民风都会变得淳朴。又有“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於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孔子强调,要尽孝则必须“无违”,“无违”即是在“礼”的规范之内尽孝。随后孔子又对樊迟强调,对父母生前要事之以礼,父母亡故后则要用礼的规范举行葬礼和祭礼。
清明节扫墓。 视觉中国 资料
旧制与新俗视角下的墓祭
《礼记》强调“古不墓祭”。《五代史·周世宗纪论》云:五代礼坏,“寒食野祭而焚纸钱”。认为五代礼乐崩坏才有的墓祭。蔡中郎也认为“古不墓祭”。魏文帝黄初三年诏书中也应用这一观点,认为“礼不墓祭”。但汉魏时墓祭活动已经非常频繁。汉元帝追念萧望之,多次遣使祭其冢。光武令诸功臣皆过家上冢,又遣使祭窦融父冢。《孟子》也有“墦间之祭”的说法。《吴越春秋》:“夏少康封禹庶子于越,春秋祠墓于会稽。”虽然《礼记》认为墓祭不合礼法,但现实社会中却有大量墓祭活动在史籍中被记载,而墓祭的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亡人的追思,是亲情、友情乃至爱情的延续。
《周官·小宗伯》:“成葬而祭墓为位。”《冢人》:“凡祭墓为尸。”《檀弓》:“有司以几筵舍奠于墓左。”这三则资料的注疏都认为在墓边举行的祭祀仪式是在祭祀后土之神。顾禄在《清嘉录》中“墓祭”条按语中认为,原来应该只有后土祭祀,后人因缅怀先人以致把祭祀先人与祭祀后土同时举行,从而产生了墓祭的习俗。《姑苏竹枝词》中:“衣冠稽首祖茔前,盘供山神化楮钱。”描写了扫墓祭山神的场景,可见墓祭与后土祭同时举行的痕迹,墓祭为后土祀的衍生的说法也有其合理性。
早期墓祭不定时而无序,而真正由国家用法令规定寒食上墓则很明确应该始于唐朝。《旧唐书》载开元二十年敕云:“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沿,寖以成俗,士庶之家,宜许上墓,编入五礼,永为常式。”唐时墓祭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推行,使得全国上下官民都参与其中。唐宋以来墓祭一俗基本没有间断,并且活动内容越发丰富。
一般的墓祭是在正常的环境下对先人的追思,对于特殊时期的墓祭,也能从儒家经典中找到解决的思路,《礼记》:“曾子问,宗子去在他国,庶子无爵而居者,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请问其祭如之何?孔子曰,向墓而为坛,以时祭。若宗子死,告于墓而后祭于家。”假设有祭祀权限的宗子(一般为宗族的嫡长子或族长),因各种原因不在自己国家,家族成员如何祭祀祖先?孔子为解答这一难题给出了一个权宜之计,他认为临近祭祀时,无主祭人及其祭祀的礼器,家族成员可以朝先人墓筑坛而祭。
祭事无大小,孔子对于祭祀中的特殊情况,给出了一套合理解决祭祖难题的方案,即顺时而变,不拘泥于无主祭而不祭,或无主祭而乱祭。面对祭祀中遇到的各种特殊难题,大可以学习孔圣人推荐的顺时之祭。在儒家看来,对先人祭祀首先要重视神,其次才是体魄,所以有先人神主的地方才是真正举行祭仪的地方,古人认为墓祭不合理的地方就在于此。秦朝便有在陵前建庙设神主祭祀的制度。直到唐朝,统治者顺应民意把墓祭作为定制。国家统治者能够顺应风俗,全国推行墓祭,其实也是使民知孝,即使墓祭与古意有悖,但统治者制定该俗的重点在于推行孝道。
旧时墓祭的另外一个世俗原因是百姓造墓都于荒地、山岗、土丘。这些场所往往容易被野兽践踏或者刨坑,以致毁伤尸体,亲属的墓祭有助于及时发现墓地是否有损。同时在一年的雨水冲刷中,墓丘容易被雨水侵蚀,杂草孳生,若不加看护,不消一两年则颓败不堪,所以有清明上坟除草添土,实则保护先人尸骨不受破坏。除了自然环境对墓地的损毁,还有人为的破坏,古人用土葬,一般民家把亲人葬于田边高地,尸体腐烂给植物生长提供养料,所以坟头青草茂盛,无奈青草茂盛成了田间牧童放牛的好去处,以致坟头往往被牛蹂躏成泥团也是常有的事,因此需要亲人上坟时时维修看护。如今火化广泛推行,基本上不会遇到尸体受动物毁伤的情况,现代公墓普遍是水泥森林,风吹雨淋基本不会对先人的墓地产生危害,因此家中亲人也不必担心祖先墓地有所闪失,也不需要因为一次迟来的墓祭而怅然,大可来日补上,或者有人可委托致祭者,亦是幸事。
死者已矣,生者可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