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2021年我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及趋势「2021跨境电商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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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已经成为二战以来全球最严重的一次大流行病,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影响且仍未停息。疫情影响了全球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出于无接触的消费需求,线上购物成为主流的购物方式,电商渗透率持续提升。而由于疫情影响,海外消费者也越来越能够接受线上购物的消费方式,跨境出口电商成为我国外贸逆势上扬的重要动能。
(一)2020跨境电商出口情况
根据海关数据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69万亿元,增长31.1%。其中出口1.12万亿元,增长40.1%,进口0.57万亿元,增长16.5%。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验放进出口清单达24.5亿票,同比增加63.3%。
2020年全国共新增46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再加上已经批准的59个,全国共有105个跨境电商综试区,地域范围已经覆盖了30个省区市,东南、西北、中东西全有,形成了海陆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聚的发展格局。另外,根据商务部最新的数据,截至目前,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超过1800个,2020年一年增速就达80%,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二)跨境电商出口市场
受疫情影响,全球电商行业在2020年来了一次大逆袭。尽管全球零售总额下降3.0%,世界各地开始出现衰退状况,但电子商务在2020年的表现仍好于疫情暴发前的预期。据eMarketer预计,2020年全球零售电子商务销售额增长27.6%,将远远超过4万亿美元。欧美仍是中国跨境电商出口企业的主要传统目标市场。
据Digital Commerce 360估计,2020年,美国零售电商销售额达到8611.2亿美元,同比增长44%,占零售总额的21.3%。这是至少20年来美国电商最高的年度增长。据预计,2020年亚马逊占据美国电商市场31.4%的份额,低于亚马逊2019年的43.8%。这可能是其他大型竞争对手在2020年取得了增长。
而目前欧洲国家电商渗透率已达79%,这一数据仅次于北美地区的81.5%,高于亚太地区平均水平。同时,根据麦肯锡2020年9月的调查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60%以上的欧洲消费者开始尝试新的零售渠道。人们的消费习惯加速向线上迁移,这无疑将推动欧洲电商市场规模的进一步壮大。根据Ecommerce Europe的数据,2020年年底,欧洲电子商务市场达到7170亿欧元,较去年增长12.7%。
东南亚消费者也因疫情的影响,购物习惯在过去一年发生了巨大转变。由谷歌、淡马锡与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权威报告《2020年东南亚数字经济报告》中提到,在疫情期间各地封城政策影响下,实体商店业务备受打击,而与之对应的东南亚电子商务,却成为了阴霾之下的一道亮眼增长线。报告称,2020年,东南亚消费者电子支付总交易额达6200亿美元。
自从1月份疫情在马来西亚蔓延以来,马来西亚的某些类别的产品在线销售量增长了800%,新加坡超过80%的消费者已转向便宜的杂货品牌。目前,这种变化及影响在整个东南亚地区已经变得非常明显。在印度尼西亚,有55%的购物者表示,他们现在在线购物的频率比疫情开始时更高,而近70%的菲律宾人至少在购买食品杂货等产品时已经转向在线购物。
而在拉丁美洲,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日前发布的报告显示,2020年拉美地区电子商务销售额明显增长,达到849.5亿美元,比2019年增长19.4%。预计到2022年,这一数字将突破1000亿美元。分析认为,线上销售将成为拉美零售业的主要形式之一,未来地区国家至少25%的零售订单将在线上完成。
eMarketer跟踪的32个拉美国家和地区当中,阿根廷的零售电子商务市场增长最迅速,增幅达79%,巴西增幅为35%,居第四,墨西哥增长27%。另有统计显示,疫情防控以来,巴西电子商务应用程序的安装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9.3%,其次是智利增长58.5%,秘鲁增长29.4%。49%的受访者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增加了网购开销,其中17%的人是首次尝试网购。
(三)跨境电商出口政策支持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部门不断加大对跨境电商产业的政策扶持,内容涉及:效率提升、流程优化、试点城市、基础建设、降低税费等多项措施,从政策层面为产业创造发展红利。五轮综试区的扩容不断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和购物限额的放宽,进一步降低了跨境电商企业成本。良好的政策环境,加速进口跨境电商行业高质量、规范化发展。
2020年6月13日,海关总署对外发布公告,决定在北京、天津、广州等10个地方海关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新规明确: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简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
跨境电商企业或者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应当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应当符合检验检疫相关规定。
2020年8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称,在前期各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自9月1日起,增加上海海关、福州海关、青岛海关、济南海关、武汉海关、长沙海关、拱北海关、湛江海关、南宁海关、重庆海关、成都海关、西安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针对B2B出口:
1.对于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出口B2B低值货物,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注册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按6位HS编码以简化申报模式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
2.海关对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优先安排查验。
3.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关区内企业可以选择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货物在口岸地海关进行验放。
4.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和退货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进行转关。其中,跨境电商综试区所在地海关且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申报的,可将货物品名以总运单形式录入“跨境电商商品一批”,目前广州、佛山、肇庆等跨境电商综试区海关适用该批量转关政策。
此外,2020年,海关将跨境电商B2B出口和跨境电商进出口退货纳入通关服务保障范围。通过保障B2B出口通关时效,进一步支持企业拓展电商批量出口业务,帮助中小微企业进一步降低成本,让消费者“放心买”,出口企业“放心卖”。
2020年12月21日,上海海关成功放行首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标志着上海口岸打通了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出口9610)退货渠道,实现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四)跨境电商前景展望
中国跨境出口电商持续高速增长背后是海外电商的快速发展。更多的境外消费者采用电商来进行消费,海外电商处于发展红利期,线上业务增长迅猛。据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发布的《2019全球跨境电商发展报告》指出,目前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预计到2021年,网络零售将达到4.878万亿美元,占全球零售总额比重将达17.5%。其中,亚太地区发展是先行区,2021年占全球网络零售额的比重将接近70%。
而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企业国际化经营研究基地、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月13日共同发布的《企业海外发展蓝皮书:中国企业海外发展报告(2020)》,受疫情在全球市场蔓延的影响,“宅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跨境电商的快速成长,预计在2020年全球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突破10000亿美元,年平均增长速度高达30%,远远高于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