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电商的缺点及对策「电子商务发展不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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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中国已与多个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并建立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合作伙伴遍及五大洲。
3年多来,“丝路电商”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卢旺达的咖啡、辣椒已经通过电商平台进入中国,冰岛的在线零售已增长60%,成千上万“一带一路”企业获取了先进的在线工具与服务……
“朋友圈”不断扩大商务部资料显示,从2016年年底至今,通过加强政策协调、规划对接、经验分享、信息互通,“丝路电商”建设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方面,“丝路电商”朋友圈不断扩大。2019年,中国分别与意大利、哥伦比亚、乌兹别克斯坦等5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电子商务合作机制。截至目前,“丝路电商”伙伴国已经扩大到22个。
另一方面,“丝路电商”交流合作不断加深。据了解,2019年商务部在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成都、厦门等电子商务发展有特色的城市,举办了多场政企对话会,更精准地推动了企业对接。
此外,“丝路电商”能力建设不断加强。仅2019年,商务部就会同智库及企业举办了10余场电子商务研修班,为伙伴国培训政府官员和企业人员超过500多人,提升了各国中小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能力。
成新渠道新亮点谈及“丝路电商”近年来的发展,多位专家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国际货物贸易发展新方式,发展“丝路电商”是“一带一路”建设的新渠道、新亮点,对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商务部研究院电子商务研究所所长张莉指出,“丝路电商”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丝路电商”促进“一带一路”建设走深走实,促进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间的商品贸易。特别是推动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电子商务领域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降低了交易成本。
其次,“丝路电商”推动了“一带一路”商业模式创新,“丝路电商”带动了“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物流、支付、数字、信息等多业态创新发展,推动了平台经济建设,为“一带一路”发展增添了新动能。
再次,“丝路电商”正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间构建一个生态系统,有力推动了“一带一路”贸易网络化、数字化和便利化,使“一带一路”成为数字丝绸之路、创新丝绸之路。
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主任沈玉良看来,“丝路电商”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的贸易发展和转型升级,形成优势互补。同时,以跨境电子商务为基础合作点,推动服务电子商务发展。例如,旅游服务、文化服务和各种专业服务,推动我国基于数字技术的服务贸易发展。
亿邦动力研究院院长郑敏认为,中国电子商务企业国际化程度还不高,但从现有规模、活跃度和运营经验看,中国电子商务已具备对外输出模式、运营经验和技术服务资源能力。“‘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也迫切需要借鉴中国电子商务经验、模式,借助中国电子商务的技术和资源优势,发展电子商务,促进本国商品快速走向国际市场。”郑敏说。
市场潜力巨大2019年10月9日上午10点,浙江义乌火车西站,中欧班列eWTP菜鸟号鸣笛启程。(来源:新华网)
谈到未来发展,沈玉良指出,跨境电子商务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趋势,“‘丝路电商’具有很大的市场潜力”但也要看到,“丝路电商”发展尚有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沈玉良表示,一是尚未形成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货物监管制度和贸易便利化措施。要结合我国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相关优势产品的特点,提出具有操作性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监管体系和贸易便利化措施,通过不断的合作实践,形成我国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的标准体系。
二是要形成与“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商会组织、企业之间的合作,要通过行业协会和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的商业合作。通过引入国际贸易适用的数据标准,将国际贸易数据简化和标准化,实现“一带一路”相关经济体间数据互联、互通、互用。基本数据是提供供应链数据、原产地证书在内的贸易数据互联互通。
三是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技术和政府协同能力。
张莉认为,发展电子商务需要以开放为基础,以创新为驱动,需要改变传统管理体制,目前“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关、检、税、汇等方面的限制条款,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电子商务在数据流动、争端解决等方面的国际规则仍未形成。在一体化、高效率、低成本通道建设上,“一带一路”相关各国尚未完全打通,互利互惠的合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
此外,在“丝路电商”发展过程中,张莉认为一些好的做法同样值得推广。例如,与相关国家签署电子商务合作文件;推动“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在商品准入、信用评价、检验检疫标准等领域开展互联互认;组织召开政企对话和企业对接会。同时,一些大的电商平台在促进“丝路电商”发展方面也推出了很多实质性的便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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