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东营」东营市出台措施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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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配置区域科技资源,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东营市委、市政府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到2016年,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建成省级以上研发机构150家,孵化设施面积60万平方米;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120项,取得国际先进、国际领先水平的科技成果60项以上;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3件以上,发明专利比例达到20%以上;技术交易额年均增长10%;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60家,科技型企业达到5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6%。
一是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重大专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研发补助资金专项。推动高效生态农业和海洋产业科技创新,深入实施“渤海粮仓”建设工程。加强新型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快速发展设施农业和精准农业。加大海洋石油钻采、海洋工程、海水高效养殖、海洋生物工程等领域科技攻关力度,形成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和知识产权。突破一批资源高效利用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关键共性技术,推进黄河三角洲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争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
二是加强科技园区建设。鼓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建设特色优势明显、规模效益突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开展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生态谷”、“创新港”、大学生创业基地和新材料中试基地等基础设施,打造一流国家大学科技园。加快东营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生态科技城、高效生态农业发展研究院、优质苗木生产基地、循环农业国家博览园、智慧园区等重大项目建设,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奠定基础。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国内外科教资源,规划建设中央创新区,打造集科技教育、创新创业、生态居住于一体的现代科技服务业集聚区。
三是提升创新平台水平。研究制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办法和管理机制,鼓励企业按照法人化注册、规范化建设、课题制管理、绩效化评价的原则,建设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省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推进国家采油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力争建成国内一流的采油装备关键技术攻关和工程化服务基地。推进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构建可持续发展信息资讯服务平台、技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投资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山东大学东营研究院拓展科研攻关,建设中国石油大学石油装备研究院。推进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中国林科院、天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等高校院所联合建设研发机构。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技术市场,提升技术服务机构和创新驿站的专业服务能力,争创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
四是深化科技资源整合。支持在国内外设立技术转移及人才引进工作站。引导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联合攻关、共育人才、共建研发机构,鼓励知名研发机构针对全市经济发展实际创建分支机构。加快创新型人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引进,并设立专项资金,做好相关待遇的落实和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各级关于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严格兑现各类职务技术成果奖励。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按照“科学、审慎、风险可控”的原则,探索科技与金融对接有效机制。创新融资模式、财政投入方式、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重点探索开展科技创业投资、科技信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工作,强化区域创新发展的金融支撑。(通讯员 邓廷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