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创高新区」山东半岛国家自创区释放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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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从山东省科技厅获悉,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获批以来,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通过多项措施推动自创区建设。经过近一年的扎实推进,自创区引领和支撑全省创新发展的能力初步显现。2016年,自创区新注册企业超过2万家,同比增长120%以上;预计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277亿元,占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1%;预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8%、16%和13%。
强化顶层设计 完善自创区创新政策体系
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了对自创区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机制,实现了支持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激励、“创新券”负面清单、科技成果转化补偿、“人才特区”等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率先落地。
同时,自创区各市和国家高新区按照不同方向,因地制宜确定了先行先试的重点方向和任务,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新政策区域示范机制。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普惠制政策方面,积极引导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已建立研发准备金、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企业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在推动科研单位体制改革方面,出台了《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确定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青岛科技大学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正在推行由研发人员自主选题、自组团队,开展开放式科学研究的新模式。在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管理改革方面,设立了自创区发展建设专项资金,采用因素分配的方式,赋予各高新区更大的自主权展。同时,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2016年在自创区进一步扩大了省科技“创新券”的补助范围,累计向自创区发放创新券8000多次,补助资金超过2000万元,惠及企业1000多家,带动企业新增研发投入超过2亿元。
作为全省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自创区坚持改革先行,不断推动政策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各市和高新区大胆探索,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营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成本最低、审批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实现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口制收费。2016年以来,自创区先后建立了权力清单、服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近50项。
健全科技服务体系 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
围绕打造全球海洋科技创新中心这一核心任务,自创区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引领主导产业发展的区域创新中心,着力构建六个高新区区域创新中心互为补充、联动发展的海洋科技创新格局。目前,青岛高新区已形成了国家实验室、国家深潜基地、载人深潜器、海洋综合考察船等重大海洋科学基础设施集聚的新格局。淄博高新区在现有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基础上,正在组建新材料创新大平台。
同时,各市和高新区坚持全球化引进与培育并举,建设了中国(潍坊)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等一批科技服务平台,为推动区域技术创新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截至目前,自创区拥有产业技术研究院20余家,科技企业孵化加速载体60多个,孵化面积达450万余平方米,累计孵化企业近万家,集聚了200多亿元的创业资本。
大力培育“名片产业”打造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
自创区还以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指导6家高新区重点聚焦1-2个主导产业,省市联动,集中力量打造成为区域性的产业“名片”,培养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带动相关沿海城市共同建设海洋科技产业聚集区。透明海洋科技创新工程构建了多尺度海洋动力过程及海气相互作用理论体系,建成了全球—区域海洋—我国近海—山东沿海示范区数值模式预估预测系统。
在信息安全科技创新工程的支持下,浪潮集团成功研制出64路高端容错服务器,为占据全球服务器产业制高点奠定了基础。目前,济南云计算、青岛数字家电、淄博新材料、潍坊动力装备等产业集群产值达到千亿规模。潍坊光电、济南智能输配电、烟台海洋生物与医药3家产业集群进入国家创新型试点产业集群试点。(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