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案件」济南中院通报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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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梅梅)4月23日,在第1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公布了2017年济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同时发布了2017年济南法院审理的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十大案件分别是:“永磁料位器”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宏济堂”双龙标商标权案、“黄河楼”商标权案、假冒“大润发”商标系列案、雅轩公司确认不侵害著作权案、“谢人”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激光扫描混凝土整平机”专利证据保全案、毛毛装饰公司诉中兴达公司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案、鸿禹公司诉莱芜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案、魏某等侵害商业秘密罪案。这些案件涵盖专利、商标、反不正当竞争、著作权、特许经营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等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案情疑难复杂等特点。
据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一方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作用,促进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强了对驰名商标、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据悉,2017年,济南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800件,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918件,结收比106.6 %,员额法官全年人均结案174.4件。另一方面,加大了司法保护力度,司法认同不断提高。2017年,全市法院不断完善诉讼证据制度,加大了对恶意侵权的惩罚力度,切实保障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司法救济。共办理知识产权保全措施、现场勘验等400多件次,有效解决了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取证难的问题,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