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汇编「人力资源部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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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原则
第一条 公司实行“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把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中最重要和最具潜力的要素,是企业的重要资产。
第二条 公司实施全国性的人才战略,重视和加强人才的引进、培训、使用和考核,并努力创造良好的人才成长和竞争氛围,使人才能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从而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
第三条 员工队伍规模必须与公司发展规模相适应,员工人数的增长必须低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
第四条 保持员工队伍的基本稳定,特别是主要管理和技术骨干得相对稳定。坚持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倡导岗位竞争机制,尤其强调重要岗位“能者居之”。
第五条 努力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机制,以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节 员工基本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 员工基本职责
(一)员工应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并有完成本职工作应具备的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员工应忠诚于公司,不在任何场合发表损害公司形象的言论,不做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敢于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三)员工应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四)员工须服从公司正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
(五)员工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密。
(六)员工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第七条 员工基本权利
(一)依据劳动合同,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有获得符合市场标准报酬的权利。
(二)员工的尊严和人格不受侵犯,员工有要求符合市场条件下获得平等待遇的权利。
(三)员工有劳动安全的权利,有享受相关劳保福利待遇的权利。
(四)员工有越级申诉的权利,不因申诉而受打击报复。
(五)依据劳动合同,员工有辞职的权利。
(六)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满足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来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管理。
第三条 招聘原则。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先内后外的原则,使用工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第二节 招聘管理
第四条 招聘申请流程。人力资源部为公司负责统一招聘的职能部门,用人部门提出招聘申请,人力资源部按下表中的流程实施招聘。
新增/补缺
流程
说明
增加编制
外人员
1、用人部门:详细列明增编理由,并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 2、用人部门:列明新增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3、人力资源部:对部门需求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申请手续完备后,负责招聘。
补充编制
内人员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人力资源部:依据部门编制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启动招聘;
第五条 招聘需求沟通。人力资源部在进行招聘时,应优先考虑从公司内部调整、提升人才。为此,人力资源部要与有关部门充分沟通:
(一)目前是否有足够的员工,是否合理利用了公司现有人力资源;
(二)公司人力资源成本是否允许支付新增人员的费用;
(三)所需人员可否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或选拔,使公司人才得到合理流动或晋升;
(四)可否对现有人员进行轮岗作业培训,以便岗位缺员时临时顶替。
第六条 招聘计划。人员增补需求经过审批确认后,人力资源部必须制订招聘计划或方案,其内容包括:招聘渠道、方式、时间、经费、地点、工作人员、招聘条件、录用原则、录用程序等。
(一)选择招聘渠道
1.内部招聘:
⑴人力资源部与各部门沟通,确定是否从内部调派;
⑵人力资源部向公司员工发布招聘信息,进行内部公开招聘。
2.外部招聘:
人才市场招聘;网上招聘;学校招聘;猎头招聘;其他途径,例如:人才库资料检索获取人才或员工推荐等。
(二)招聘信息发布
1.确定招聘广告的发布渠道;
2.选择及确定招聘广告发布时间;
3.根据岗位工作说明书拟定及发布招聘广告,内容包括:公司简介、招聘职位名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人数等。
(三)确定招聘小组成员(必要时)。
(四)确定甄选方式。可采用面试、笔试(如采用笔试,则要拟定考试试题及标准答案)、其他能力测试,或采用综合选择方式。目前公司招聘工作主要采用面试为主,笔试及其他测试为辅的方式。
(五)招聘费用预算。招聘属常规性的重要人事工作,费用一般包括网络平台招聘费用、专场招聘费用、候选人面试考察费用、内部员工推荐奖励等;招聘费用预算实行单独列账管理。人力资源部需对专场招聘活动的费用进行预算,包括资料费、广告费、人才交流会费用等,并于招聘结束后实施核算。
第七条 招聘实施及人员甄选。招聘计划制订后,人力资源部招聘工作人员按计划实施招聘并对应聘人员进行甄选。
(一)人力资源部应在招聘过程中要求应聘者提交下述资料:
1.个人简历;
2.学历、职称等证明;
3.其他相关职业资格证件。
(二)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依据岗位要求,对搜集到的应聘者简历进行分析、评价,作出初步选择意向通知应聘者参加初试。
(三)初试: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人员负责组织初试,主要是对求职者的职业性格、个人品格、履历的真实性、离职原因、求职动机、待遇要求等方面进行考察、核实。
(四)复试:初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向用人部门推荐,安排复试。复试由人力资源部配合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进行,主要考察求职者的实际工作技能与岗位的匹配程度,不同级别的应聘者,复试安排如下:
1.一线生产岗位、后勤岗位的应聘者,由用人部门负责人主持复试,人力资源部组织参与;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中层以下)的应聘者,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主持复试,人力资源部组织参与;
3.中层及以上人员,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复试、相关人员参与,主要考察求职者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五)复试结果。应聘者参加完复试之后即可确定是否正式聘用。
第三节 录用、报到
第八条 对于被公司确定正式聘用的求职者,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书》通知被录用人携带有关证件来公司报到。
第九条 被录用人应按人力资源部指定时间报到及办理入职手续。如在指定日期内不报到,人力资源部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期报到)。考勤记录从新员工正式报到之日起开始。
第十条 新员工报到时,须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并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文件:
(一)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证明、技术等级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近期体检报告(6个月内的,县级以上医院或公司指定医院),体检项目要求如下: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等;
2.血常规;
3.尿常规;
4.乙肝五项;
5.心电图:心脏是否健康,是否有心律失常等;
6.胸透:对参加入职体检者心、肺、膈疾病的检查;
7.眼科:视力状况。
8.应聘食堂工作的人员除做上述常规检查之外,还需做办理健康证所需的相关检查。
(三)离职证明原件(有工作经验者带);
(四)提供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公司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复印件,作为发放薪金之用;
(五)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录用:
(一)经查实被录用人所提供资料虚假者;
(二)经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有重病史者;
(三)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被司法机关通缉者;
(四)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或因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者;
(五)思想道德不良或作风败坏者,曾被开除者;
(六)吸食毒品者;
(七)其他经公司认定不合适者。
第十二条 新员工交付有关证明文件并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后,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建立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 新员工报到时领取相关办公用品、安排住宿等,由招聘人员通知公司行政人员办理,招聘人员给予协助。
第十四条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完后,通知用人部门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新员工第一天到岗,部门负责人应负责将新员工介绍给部门同事,并于入职7天内,安排领取工作服等相关劳保用品(生产部门一线员工,可视具体情况酌情安排领取相关劳保用品)。
第十五条 员工一经录用,公司将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节 招聘人员行为规范
第十六条 坚持聘用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应聘者;
第十七条 举止得体,说话热情、有礼貌;
第十八条 介绍公司情况要客观真实,不泄露公司机密,不作虚假的许诺;
第十九条 要主动通知参加复试的应聘者面试结果;
第二十条 禁止向应聘者索取或者收受非法利益。
附件: 1.《人员需求申请表》
2.《应聘人员面试登记表》
3.《面试评价表》
4.《员工录用通知书》
5.《员工入职登记表》
第三章 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了对新员工在试用期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明确试用期考核原则、方式、内容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员工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核的透明度。
(二)客观性原则:试用期考核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
(三)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考核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第二节 新员工试用与考核
第四条 新员工试用期时间原则上为3个月,总经理助理级别及以上岗位为6个月。每月15日(含)之前入职的员工,纳入当月考核,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纳入下月考核。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试用期考核的组织、执行、监督,对新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第六条 考核方式。采用垂直考核与横向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不同层级员工的考核方式具体如下:
(一)中层干部以下员工:由直接上级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上级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部门内部同事根据考评项目进行评分。
(二)中层干部:正职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考核,总经理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其他部门负责人根据考评项目评分;副职由正职对其进行考核,分管领导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其他部门负责人根据考评项目评分。
(三)总助级人员: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对其进行考核,其他高管成员根据考评项目评分。
第七条 考核项目。试用期考核项目主要包含以下方面:岗位职责、考勤指标、团队协作指标、日常表现、工作态度等(见《试用期新员工月度考核表》)。
第八条 评分等级及定义:每项考核项目的及格分为60分,以平均分确定考核等级。
等级
定义
分数
A
优秀
考核得分≥90分
B
良好
75分≤考核得分<90分
C
合格
60分≤考核得分<75分
D
不合格
考核得分<60分
第九条 考核申诉
(一)直接上级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上级以沟通的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诉,由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协调、复评。
(二)各级主管对员工申诉应持积极心态,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试用期考核结果。
第十条 结果应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与转正、延长试用期、辞退挂钩,具体如下:
(一)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A等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二)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D、DC或DD者,应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三)连续两个月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考核项目低于合格分,应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四)最终考核结果中有任意两个月考核结果为CD、DC或DD情况者,不予转正,其他情况可综合考虑新员工试用期表现予以按期转正。
第十一条 在试用期间,新员工连续请假超过5天或累计请假超过10天者,公司有权以不符合公司要求为由不予录用。
第十二条 在试用期间,新员工参加公司有关培训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不予录用。
第三节 新员工转正
第十三条 新员工试用期的提前转正及辞退均由直接上级提报,部门负责人(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或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新员工试用期按期转正,由新员工本人提出,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或公司总经理批准。(根据不同职级权责审批流程执行)
附件: 1.《试用期新员工月度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