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核酸证明冷链食品不得上市「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

互联网 2023-01-31 17:49:55

最近很多人关注无核酸证明冷链食品不得上市「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山东创新网小沐从网上搜集一些关于无核酸证明冷链食品不得上市「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12月14日,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通告,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

通告要求

自2020年12月15日零时起,凡进入香格里拉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市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全市储存、销售、加工;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香格里拉之前24小时,主动向市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香格里拉市范围内从事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储存、销售加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索取和留存集中监管仓出库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持有该证明的经营者,不得从事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储存、加工、销售,凡不能提供监管仓出库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

通告指出

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由市场监管局及时按照市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市场监管、卫健、工信和外事、交通运输、海关、公安、邮政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通告强调

本通告发布之前,已进入香格里拉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其经营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和消毒机构,完成存量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合格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加工;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香格里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8号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我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确保我市冷链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1.自2020年12月15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我市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

2.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香格里拉之前24小时,主动向我市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

3.本通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其经营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和消毒机构,完成存量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合格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加工。

4.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我市范围内从事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储存、销售加工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需索取和留存集中监管仓出库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持有该证明的经营者,不得从事进口冷冻冷藏肉品储存、加工、销售,凡不能提供监管仓出库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

5.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由市场监管局及时按照市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6.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7.市场监管、卫健、工信和外事、交通运输、海关、公安、邮政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8.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14 日

1:

香格里拉市集中监管仓区名单

名称:香格里拉市香君食品有限公司的冷藏冷冻库

地址:香格里拉市松茸园区C区二楼冷冻食品仓储区

联系人:杨灿军

联系电话:16687225999,13388871265

2:

香格里拉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我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作用,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确保我市冷链食品安全,依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通知》和《香格里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经研究决定,就集中监管仓的设立、运行、管理、保障等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规定:

一、集中监管仓的设立

我市选取香格里拉市香君食品有限公司的冷藏冷冻库为集中监管仓。地址:香格里拉市松茸园区C区二楼冷冻食品仓储区;负责人:杨灿军,联系电话:16687225999,13388871265。

二、运行与管理

(一)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区,由香格里拉市疾控中心进行采样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完成核酸检测,同时指导好消毒工作,相关费用由货主承担;货品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及集中监管仓出具的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

(二)集中监管仓区实行提前24小时预约制度。所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香格里拉市之前24小时,主动向集中监管仓区提出预约,未经集中监管仓采样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的不能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货主必须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集中监管仓接受预约后,要及时将申报内容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货主未履行上述规定,直接将货品送达我市其它冷藏冷冻库的,冷藏冷冻库开办者必须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应就地封存相关货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货主相应责任。

(三)集中监管仓实行出库证明制度。进入集中监管仓

区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出库。出库证明应包括: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杀合格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等相关完整信息。

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集中监管仓区出库证明,凡未取得该证明的,不得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

(四)集中监管仓区实行出库证明公示制度,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货主、海关报单、车辆、司机、货物流向及出库入库的统计工作,相关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 年,保证进口冷链食品的可追溯性。

(五)对于违反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由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相关保障

(一)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区所在地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为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各经营者进行监管;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快递企业做好监管;疾控中心负责集中监管仓采样核酸检测工作,对接触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特别是装卸、搬运人员要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同时对集中监管仓工作人员指导消杀及监测工作;市交通局对冷链物流单位做好监管,严禁客运车辆运输冷链食品。

(二)疾控中心负责集中监管仓进出车辆、外包装进行消杀指导工作,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四、应急处置

进入集中监管仓区的进口冷链食品,如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的,要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按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和《新冠病毒核酸阳性食品处置指南》中“六个立即、一个及时”(立即采取封存措施,对涉事货物进行封存,对涉事店铺、仓库进行封控,对涉事场地、环境进行消杀;立即进行人员管控,对可能接触检测呈阳性货物和环境的人员,迅速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筛查,并进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对同批次货物、仓库、涉事环境、装卸运输工具进行全覆盖核酸检测;立即进行溯源调查,对涉事货物进货、库存、销售情况开展调查;立即上报核查情况;立即下派工作组指导工作;及时向涉事货物流入、流出地区通报疫情信息及核查情况,协同开展联防联控)的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核酸检测结果确认为阳性的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本规定自《香格里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的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来源:永远的香格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