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推下山骗保「车险骗保怎么处理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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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下山的奔驰车
奔驰车追尾货车
一辆奔驰车被车主亲自推落山崖,这到底是为啥?
在宣威市龙潭镇大坡村委会路段,一辆红色奔驰车翻下山崖,受损严重。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定损时发现疑点重重,怀疑可能存在骗保嫌疑,便到宣威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
案例一
“老奔驰”将退休车主盘算“换点钱”
接警后,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该奔驰车购买于2006年,车辆损毁严重,可是没有人员伤亡,也未发现车辆制动等痕迹。经民警侦查得知,事故当天,奔驰车车主桂某某和朋友共5人驾驶该车在西泽、龙潭附近活动,事故发生前后几天,几人的联系也非常频繁。
在大量的事实与证据面前,桂某某等人交代了他们精心策划的骗保计划。
原来,这辆奔驰即将“退休”,每年都要花费较高的修理费用。如要转卖,市值也不过10万元左右。于是,桂某某和朋友们心里就盘算着如果把车毁了,就能名正言顺地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约17万元的赔付,比较“划得来”。
最终,5人合力将这辆奔驰车推下了山崖。
目前,犯罪嫌疑人桂某某等人涉嫌保险诈骗罪,已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案例二
为“捞”回维修费制造奔驰追尾事故
无独有偶,马龙区还发生了一起人为制造交通事故的骗保案件。
2019年4月25日,马龙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马龙区王家庄街道320国道小青山路段,一辆云A号牌的奔驰轿车追尾一辆云A号牌的中型货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原以为只是普通的追尾事故,但在后续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和财产定损过程中,民警发现了异常线索。
通过交警大队多方调查取证、固定、保全证据,确认该起事故是人为制造的交通事故,为的是骗取保险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交警大队将此案移交给分局经侦大队办理。
经查,2018年12月,蒋某驾驶奔驰车酒后肇事,车辆修理4万余元且未能报保险。为将自己支付的修理费“捞”回来,2019年2月,蒋某通过李某联系到昆明某奔驰汽车修理店的老板桂某,表示要做个保险案件,蒋某与桂某一拍即合。4月中旬,该修理店的职工王某、刘某在老板桂某的授意下,将奔驰车价值30余万元的零配件更换为价值2万余元的“保险件”,4月25日,刘某等人驾驶更换配件后的奔驰车行至马龙区原320国道小青山路段时,人为制造了交通事故,并拨打电话报保险。
目前,涉案的6名嫌疑人已被马龙警方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延展
保险诈骗罪
最高判10年以上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虚构保险标的”,是指投保人违背《保险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虚构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保险标的或者将不合格的标的伪称为合格的标的,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自然人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保险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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