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集微商是不是传销「微店推广有用吗」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云集微商是不是传销「微店推广有用吗」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云集微商是不是传销「微店推广有用吗」,希望能帮助到您。
电商领域永远不缺乏“新物种”,传统电商已经进入成熟阶段,但总会面临着各种“新玩家”的试水搅局。云集微店就是用一种“会员模式”杀了进来,不过,也有很多人指责这套模式存在传销的嫌疑。
5月3日,正是五一假期期间,云集正式在纳斯达克挂牌,股票代码YJ,向全球市场发售1100万股ADS,发行价格为11美元每ADS,预计募集资金1.39亿美元,并设有15%的绿鞋机制。承销商为摩根士丹利、瑞士信贷、摩根大通和中金公司。本次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业务扩张、加强技术能力、优化供应链、和资本运营。
云集创始人及CEO表示在创业过程中遇到多位贵人的相助,而在这几年之间,云集进行了三轮融资,最新一轮B轮融资由鼎晖资本领投。
值得注意的是,云集公司在招股书中将公司定位于“会员电商”, 但是其曾因为“三级分销”扩张模式涉嫌传销而被监管层处罚,吃下罚单,随后云集对“明显传销模式”进行整改、调整,向“会员电商”靠拢。
社交电商新物种?
云集成立于2015年5月,和拼多多几乎创立在同一段时间。拼多多于去年8月赴美上市,找到了五环外的需求市场迅速发展起来,云集以招募微商店主,再通过“拉人头”的方式,滚雪球似的扩张。
招股书显示,云集2016至2018年营收分别为12.84亿元和64.44亿元和130.15亿元,2018年同比大涨102%,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营收不少于32亿。云集2016年和2017年的GMV分别为18亿元、96亿元,2018年实现GMV227亿元,同比上涨136.46%。
而同期,拼多多实现营收分别为5.049亿元、17.44亿元和131.2亿,2016年和2017年,拼多多的营收显然明显落后于云集,不过在2018年实现赶超。
无一例外,两家电商平台均为实现盈利,但是相较之,云集亏损额度较小。2016年至2018年,云集归母净损失分别为2466.8万元、1.06亿元、5968.8万元,而拼多多对应报告期的归母净亏损2.92亿元、5.251亿元、108亿元。相差部分部分主要是拼多多巨大的营销费用拉开的。2018年,拼多多的营销费用比云集多超14倍。
图片来源于中招股书
在收入来源方面,拼多多几乎完全依赖网上市场服务,不依靠商品销售,而云集收入来源于商品销售,另一部分来自会员计划服务。其中会员服务占总收入的12.1%、8%、和11.9%。
图片来源于招股书
虽然财务数据云集似乎不输拼多多,但是二者市值却相差甚远。截至目前,拼多多的市值为279亿美元,而云集为30.5美元, 报价14.15亿元。云集市值之低很大程度上和资本青睐程度有关,上市前拼多多已融资至D轮,融资金额超17.82亿美元,相比之下,云集的资本势力薄弱不少。
鼎晖看上,资本扶持
2018年4月,云集完成了1.2亿美元的B轮融资,由鼎晖资本领投,华兴资本跟投,截至上市前,云集创始人兼CEO肖尚略为第一大股东,持股46.4%,享有88.5%的投票权,钟鼎创投为云集第二大股东,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为第三大股东,持股10.5%,云集首席技术官郝焕持股2.5%。
图片来源于招股书
图片来源于启信宝
鼎晖资本是中国最大的另类资产管理机构之一,包括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地产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方向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与服务、新媒体、大众消费品和消费服务、医疗设备及服务、教育、绿色技术等行业。云集所处的电商领域自然是鼎晖资本的投资范围,但云集能得到鼎晖资本的认可,可能也是其备受争议的在电商领域的“新模式”。
正如鼎晖合伙人应为认为,中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每年都在以10%到12%速度增长,其中电商新零售的比重越来越高,2018年预计占比五分之一左右,传统零售占比不断下降,在这样的销售大背景下,鼎晖资本更愿意将资本放在电商领域的“新物种”上。
市场上从来不缺乏资本,就是缺好的新事物,互联网经济下就是指创新的模式,虽然有时候这种模式可能不尽人如意,但是资本总是愿意承担风险去尝试。云集“三级分销”的模式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监管风险似乎成了云集发展的主要风险之一。
会员模式or“来传销”?
成立之初,云集采用S2B2C模式为微商卖家提供货源,以招募微商店主发展人员的方式获客交易,但这一分销模式备受质疑。“三级分销”模式,用户获得老店主邀请后,支付365元/年的服务费,成为新店主之后邀请其他用户加入平台。店主邀请160人可成为“导师”,1000位新店主可成为“合伙人”。每邀请一位店主,老店主都能获得相应的分成。
图片来源于招股书
2017年5月,杭州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因云集微店“三级分销”违反《禁止传销条例》,没收违法所得约808万元,罚款15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集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微信公众号被永久封号。
此后,云集便集中转向“会员电商”。不过换脸后的模式仍有“类传销”的嫌疑。店主——主管——经理,店主直接或间接邀请100位新店主后,可成为主管,店主邀请团队人数达1000人后,主管可竞聘经理,之后的每一个店主,老店主可以得到“培训费”。
据招股书显示,2016到2018年,云集用户数从250万增至2320万,付费会员数则从2016年的90万增至2018年的超过740万,其中缴纳了398元“会员礼包”的付费会员成为云集的消费主力。
图片来源于招股书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目前来看,云集是以自身的亏损,来补贴各级分销商。从而发展新的付费会员以及售卖商品。从模式看,云集更像是直销而不是非法传销。不过,据虎嗅作者咨询相关行业律师显示:云集模式存在隐患,即便通过转移,现行方法依然有被定性为传销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