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电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电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推动农村电商发展「电商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希望能帮助到您。
(本文是2016年9月26日作者在“全国电商精准扶贫现场会”上的发言,文章被收录在《电商扶贫看陇南》一书。本文从新浪博客搬家过来,新浪博客上线时间:2016-12-17 16:02:39)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国家“十三五”规划、政策和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当然,也是引领未来农村电商扶贫的指导思想。自电商扶贫纳入国家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以来,农村电商及其助力扶贫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我们在推进农村电商扶贫过程中,要很好地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就必须认清客观形势和发展趋势的要求,密切结合实际,探索并采取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创新举措。
个人认为,现阶段农村电商扶贫领域的以下情势,特别值得关注:
l 农村电商已经由点及面地进入扶贫主战场;但是,电商扶贫是要在最贫困的、条件最差的场景下以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对这样一个新生事物 ,我们尚缺乏对其特殊规律的深刻把握;
l 随着农村电商的全面引爆,越来越多贫困村被电商“点亮”;但农村产品上行、尤其是农产品的上行,普遍滞后于工业品下行,农村电商在许多地方存在着购销逆差,并已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
l 农村电商及电商扶贫开始推动供给侧改革;但仍有不少地方还只是简单地把农村电商理解为在网上买卖,对电商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的转型升级无所适从;
l 政府与市场共同针对物流、网货、人才、组织化、品牌化等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深层痛点发力;但因基础薄弱,解决起来难度高,任重道远;
l 农村电商的“(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渐成标配;但存在着明显的重复建设,加重了社会成本,特别加大了贫困地区开展电商扶贫配套投入的负担;
l 农村电商的参与主体增多,商业模式多样化,线上线下结合(O2O)呈现不同发展路径,给当地经济以及电商扶贫带来不同影响;一些地方尚不了解农村电商的多样性,简单化思维影响了电商扶贫的成效;
l 更多的主体参与农村电商扶贫,成功的案例增多;但这些主体之间仍在磨合,尚待形成理想的合作机制;
l ……
如何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电商扶贫?个人提以下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一、关于创新发展
电子商务为脱贫攻坚增加了前所未有的新手段、新能力,从而也为扶贫工作带来了新的可能。然而,要将这种新的可能变现实,还需要有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新的机制。这就要求必须在未来电商扶贫中,贯彻创新发展的理念。
电商扶贫目前还是一件新生事物,它既要求把电商的规律与扶贫的规律结合好,又要求与产业扶贫等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推进。对于电商这样一个新型的扶贫载体,过去的经验不可能完全照搬硬套,而且从国际上看可借鉴的成型经验也不多。因此,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探索,不断总结,其实是不二法门。
从当前农村电商扶贫的需要来说,创新发展更多要在电商普及应用上下功夫,要创新最适合本地情况的农村电商与扶贫脱贫相结合的方式,要注重在农村产品、尤其农产品上行,发力产业和服务全链条。
在农村电商扶贫中,如何看待包括微商在内的业态创新?我认为,总的态度是要拥抱创新,应该充分肯定微商带来的正面效应,有问题解决问题。具体说来,一是不因噎废食,二是要因势利导,三是重治理创新。
二、关于协调发展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之下,农村电商的发展必然遵循城乡电商、区域电商、上行下行、线上线下协调发展的方针。
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在贫困地区,面向帮扶主体开展电子商务,并以此帮助他们增收脱贫,这本身就是贯彻协调发展理念的要求。
发展县域电商和农村电商,须努力缩小“电子商务逆差”,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缩小区域间的电商差距。如果农村电商的发展,带来的是上述差距的扩大,这样的结果肯定对落后一方是不利的,也是人们不希望看到的。诸如“县域自生态”、“五当电商”等模式之所以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反映了地方上、尤其贫困地区希望电商更多助益、而非挤压本地经济的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
应高度重视和努力解决目前许多地区农村电商实践中明显存在的上行下行不平衡的问题。虽然,帮助农村解决“买难”和省钱,也可助力电商扶贫和改善农村服务,但如不能通过电商解决农民“卖难”和挣钱的问题,这样的农村电商毕竟不完整的,也难以真正满足电商扶贫的要求。要重点解决农村电商的上行滞后,除了需要在农村培育更多的网商、微商,增加网络销售之外,还需要围绕上行的需要,转型升级农村市场体系和服务体系。
鼓励以多种方式,解决线上线下两张皮的问题,尤其要加快各地传统流通商贸业态的电商转型进程。
三、关于绿色发展
经过十二五期间的爆发式增长,电商的体量有了明显的增长,网上零售总额较之社零总额之比,从3.2%增至12.9%,十三五期间即使增速减缓,但仍将继续以高于线下的速度增长。据此,我们认为,中国的电子商务正步入成年期。既然如此,我们必须关注随之带来的资源、环境效应。
因此,农村电商、电商扶贫同样需要被纳入绿色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考虑到贫困地区的电商整体上还处于起步期,其实,更需要从一开始就重视并确立“绿色电商”的理念,从一开始就着力将电商扶贫与电商全链条的绿色化结合起来。
绿色电商需要多主体参与,需要全链条覆盖,除了应鼓励以大数据引导,优化订单和物流,O2O,循环使用包装,降低污染排放等等以外,还特别需要探索跨地区电商扶贫商流的创新,可从下行上行结合、合并采购、农旅结合等多方面,探索绿色电商的方法。
四、关于开放发展
不少贫困地区因其区位特点,已被纳入“一带一路”战略部署之中。以开放发展的理念引领电商扶贫,在对外开放上,需要更多地考虑从跨境电商上获得发展新动力。其实,边疆和一些少数民族的贫困地区,在“一带一路”的布局下,可以从原来的“大后方”变成对外开放的“桥头堡”,从而变区位劣势为区位优势。就开展跨境电商而言,这些地区在新布局不仅具有物流运输之便,而且在贸易交往、相互交流,甚至在语言、民族习俗等许多方便都更具优势。政府、平台和服务商等可在电商扶贫中,更多注重发挥贫困地区这方面的优势。
在对内开放上,应在电商扶贫工作中,鼓励农村电商市场的开放竞争,鼓励贫困地区开展跨域、跨界的电商合作。近年,国家的电商政策取向,是鼓励电商平台运营商和其他各类电商服务商积极参与农村电商建设,这有利于贫困地区在开展农村电商和电商扶贫上有更多选择和更有力的支撑,帮助他们降本增效,快速发展。电商平台提供商和各类电商服务商,也应更多地通过深度融入贫困地区的农村经济,帮助贫困地区发展落地的电商服务体系,帮助他们壮大当地经济和电商内生活力。
五、关于共享发展
电商精准扶贫,本身就是共享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以农村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应高度重视的推广基于平台的分享经济的前沿成果,鼓励该领域创新探索,同时,高度重视分享经济带头人的作用,大力支持电商创业与创新,鼓励各类电商人才返乡入乡,关心和支持新农人、小微企业、弱势群体利用电商发展经济,助力扶贫。
当前,以共享发展的理念开展电商扶贫,要重点解决以下三方面的共享:一是连接的共享,首先要上网,要鼓励和培训更多的主体、以更合适的方式连接电商平台;其次,如陇南“多路带贫”那样,更大面积地建立电商与帮扶对象之间的连接机制;另外,贫困地区还应积极参与和推进互联网 精准扶贫的平台化建设与业务落地实施。二是资源的共享,在电商扶贫中,应重点着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构建、数据互通、业务协同等方面的共享,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三是机制的共享,随着多元主体参与电商扶贫,他们之间能否形成合力特别重要,因此,尤其需要在合作推进电商扶贫的机制体制上,尽快探索和总结出更多好的经验、好的模式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