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资金」科研资金使用 条件宽了监管严了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项目资金」科研资金使用条件宽了监管严了。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促进我国基础研究和科学前沿探索,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联合修订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据了解,办法的修订遵循了三条重要原则:第一,遵循基础研究活动规律,保障科学家探索自由;第二,遵循财政预算管理总体要求,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第三,遵循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特点。
据新修订的办法,《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合并修订为资金管理办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所有项目。目前,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基础科学人才培养项目(除延续项目外)已经取消,剩下的青年项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等项目都适用于资金管理办法。
日前,就办法修订的背景和重点等情况,财政部教科文司、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财务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科研资助稳步提升
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年增长率达21%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国家财政对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大幅增长,从2002年19.7亿元增加到2014年19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21%。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强度稳步提高,资助格局不断调整优化,形成了由研究项目系列、人才项目系列和环境条件项目系列三大资助格局,作为资助主体的面上项目平均资助强度由2002年19.9万元/项提高到2014年79.57万元/项,较大地改善了基础研究的资助环境。
办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对于规范项目资金管理,保障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项目依托单位开展研究的条件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改变,原办法一些内容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科研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主要涉及预算调整程序、劳务费比例以及对依托单位管理成本补偿等方面,在科技界有着较大的改革呼声。修订后的新办法,对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科研资金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是未来指导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的重要制度。
让资金使用更符合科研规律
建立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
据了解,建立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是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之一。引入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将项目资金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进行了划分。这一做法符合科研活动规律,体现了科学化管理的要求。通过提取一定比例的间接费用,补偿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有利于促进科研机构的良性发展。同时,办法强调,依托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资金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此外,办法还扩大了劳务费的开支范围:一是在研究生、博士后等人员基础上,增加了没有工资性收入的临时聘用人员;二是将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开支范围。同时,取消了劳务费比例限制。
同时,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
由于原办法中对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补助只占项目经费总额的5%,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科研工作者难以从项目中获得创新激励。新办法以间接费用形式提高了对依托单位的管理成本补偿,以绩效支出形式提供了对科研工作者的激励。
经修订,项目资助方式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根据不同学科类型科研项目,可采取定额补助与成本补偿两种资助方式:对于占基金资助体量较大的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等多数项目类型,由于申请量大,自由探索性强,继续采取定额补助的资助方式以便于管理;对于重大项目和重大科研仪器研制专项两类项目,由于研究目标明确,资金需求量较大,采取成本补偿的资助方式,更能够据实反映不同学科、类型科研项目的实际需求。
让资金使用更高效、透明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金管理信誉度进行评价,并作为资助依据
一方面,办法适度放开了项目资金使用的条件限制。另一方面,办法也加强了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包括要求建立符合自然科学基金特点的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项目资金管理承诺机制、信用机制和公开机制等。
办法规定,自然科学基金委对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作为对依托单位信用评级、绩效考评和对项目负责人绩效考评以及连续资助的依据。
办法要求,建立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机制。自然科学基金委应当及时公开非涉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依托单位应当在单位内部公开项目资金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项目组人员构成、设备购置、外拨资金、劳务费发放以及结余资金和间接费用使用等情况。
两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办法有许多新的变化和管理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改革。财政部、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协作配合,积极推进改革,抓好间接费用政策落实、依托单位信用评价体系、项目资金信息公开机制等重点工作。同时,及时了解办法发布后各方的反应,认真研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政策执行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