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派员科技」山东多举措支持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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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张颖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精神,加强全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办发〔2016〕32文件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农村发展引智借脑,激发内生动力,加快农村发展。
《意见》将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纳入全省人才工作大局统筹谋划,要求选拔热爱农业科技事业、技术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热心为“三农”服务的科技人员加入到科技特派员队伍中来,健全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解决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提出“到‘十三五’末,全省活跃在农村一线的科技特派员总数达到2万人以上,实现科技特派员村级全覆盖”的目标。
要想让科技特派员为农村注入新鲜血液,需先让其走进农村。《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和新型研发组织、科技特派员协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基地等各方作用,动员社会力量支持科技特派员工作。积极引导大学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退休技术人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供销社基层单位技术人员等各类乡村技术能手及技术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且有推广应用愿望的科研人员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开展农村创业和科技指导服务。发挥高层次专家作用,聘请海内外人才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担任创新指导师。从高校、科研机构选拔政治素质强、有较高专业技能的科技人员担任科技副县长,把握区域农业科技需求,指导制定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意见》进一步拓展科技特派员活动领域,支持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科技小微企业。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农业科技小微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使用共享大型科学仪器、接受科技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创新券”给予补助。
同时,《意见》提出一系列保障举措,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农业科技小微企业“保驾护航”。启动科技特派员科研支持计划,加快问题解决进程,突破发展技术瓶颈。鼓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或科技特派员个人,转化现有技术成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对转化应用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后期资金补助。支持建立“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选择科技特派员作用发挥显著的“星创天地”等,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给予支持。发挥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作用,充分用好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科技人才支持计划,适当向科技特派员倾斜,加快培养有效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人才队伍。对创新能力较强、表现优秀的青年科技特派员,省自然基金将通过创新人才培养基金、博士基金、自然科学青年基金等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