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农村」青岛支持返乡创业小微企业可获2万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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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为支持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山东省青岛市日前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0年,扶持成功自主创业返乡下乡人员2万人,带动就业20万人。开展国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培训4000人、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6万人,发展农民田间学校200处。创建市级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100个。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主要任务——
拓展创业创新领域,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养生养老、中央厨房、农村绿化美化等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和特色风情小镇等,拓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渠道。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积极搭建农村电商发展平台,鼓励返乡下乡人员网上创业,建立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创建一批“农村电商示范镇”。
搭建创业创新平台,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三园同建”,鼓励产业园区、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开辟专门区域,打造创业创新孵化器,吸引返乡下乡人员入驻创业创新。放宽市场准入,在县级层面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
加强人员培训,每年培训国家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青年农场主1000人以上,新型职业农民技能证书培训1.5万人,新发展农民田间学校50处,培育扶持一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强化信息技术支撑,鼓励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提供商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提供生产和信息技术培训、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改善金融服务,拓宽创业担保贷款范围,对符合返乡创业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贴息。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按规定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办小微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按规定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符合条件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开展创业创新。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按规定将返乡下乡人员及其子女纳入基本医保覆盖范围。(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