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特派员」山东启动“千人服务千企”三年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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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梅梅)日前,山东省科技厅印发《山东省企业科技特派员“千人服务千企”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从今年起每年向全省300家左右重点科技型企业派驻科技特派员,帮助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力争三年实现百千万工作目标:累计服务科技型领军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辐射带动科技型中小企业10000家。
《方案》明确,选派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应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及组织协调能力,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助其摸清、解决日常生产、工艺改进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与企业共同研发创新,助其开发核心产品,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帮助企业优化研发团队,培养创新人才,协助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协助企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与企业联合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持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围绕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发展战略,架起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的桥梁,聚集国内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转化落地。
《方案》指出,科技特派员的遴选要以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重点科技型企业为目标,以稳定的产学研合作为基础进行选派,可以是企业推荐、公开招募,也可以是个人自荐、专家推荐。
根据《方案》,省科技厅择优将科技特派员与派驻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列入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省市两级财政科技资金根据项目绩效给予后补助支持;鼓励派驻企业和企业科技特派员聚焦省委、省政府安排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技术创新需求,通过定向委托方式,优先委托派驻企业组织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同时,支持派驻企业布局建设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鼓励派驻企业申报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进各类科技创新要素资源向派驻企业集聚,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派出单位制定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创新的政策措施,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人才评价体系,调动科研人员参与企业创新的积极性。《方案》指出,省科技厅将制定企业科技特派员评价指标,将其纳入山东省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对评价结果优秀的,将授予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荣誉称号,积极推荐申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和省自然科学基金。
《方案》强调,企业科技特派员派出期间,工资、职务、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派出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对待;企业科技特派员依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派出单位允许,以技术、管理、资金等投资入股企业并取得相应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