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北京市」北京下放科研机构职称评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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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北京正全面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近日出台的《北京市科研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管理办法》规定,将逐步在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新型智库推行职称自主评聘。目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2家单位首批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聘。
据了解,北京科研事业单位涉及生命科学、城市建设、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机构数量众多、学科发展情况不同、人员规模差别较大。考虑科研机构的差异化特点,此次改革规定,只有具备开展职称自主评聘的专业条件和专家力量的科研机构,才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不搞“一刀切”。作为首批获准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2家科研机构,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均具有很强的科研实力和特色,拥有较大数量规模和合理梯次结构的科研人员队伍。
此外,针对“能上不能下”问题,办法规定,职称和岗位聘任均实行聘期制,聘用合同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科研机构可根据受聘人员与岗位的适用情况,低聘岗位等级直至解除聘用。使人才“评得上、用得好、留得住”,避免职称终身制引发的惰性,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示,机构自主评聘如不符要求将被收回评审权。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在保障科研机构用人自主权的基础上,人力社保部门将加强对职称自主评聘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机构制定本单位职称自主评聘实施办法并审核备案,对自主评聘的程序和结果进行验收,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科研机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还将暂停其职称自主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