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项目」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与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计划同步实施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万元项目」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与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计划同步实施。
本报讯 (记者 刘梅梅)随着影响力的日益扩大,今年的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又有新变化。近日,泰安市高新区出台《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拟与“第八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赛区)暨2019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同步实施“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办法》规定,参赛项目应具备应用开发前景并有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内容为申请人所学专业领域的前沿技术,有一定的创新性或技术突破;研究目标明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方向和高新区产业发展需求;具备一定研究基础,技术路线合理、可行,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等条件。《办法》提出,优先支持区内企业急需的研发项目。
《办法》明确了项目的申请、奖励标准:大赛按领域分组,少于10个项目的领域并入相近的领域分组。每组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支持额度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0元,直接拨付获奖人所在学校,用于项目研究开发或转化,由所在学校负责监管经费使用情况;获奖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项目的50%,可根据参赛规模进行调整。
《办法》中还明确了后续支持措施:获奖项目进入高新区创客空间、大学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发展的,免费提供一定的工位及办公场所,期限一年;获奖项目承担人12个月内为转化获奖项目在高新区创办企业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再奖励15万元、10万元、8万元;获奖项目承担人或团队成员在区内企业就业的,一、二、三等奖分别再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奖励,连续奖励2年,资金直接拨付所在企业,由企业负责发放资金。《办法》强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动能培育计划”的子计划,所需资金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新动能培育计划预算”中列支。
《办法》中表示,计划将通过创新创业大赛确定支持项目,资助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而根据《第一届泰安高新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此次大赛将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根据《方案》,大赛分为网上初选和现场晋级两个阶段。网上初选阶段,泰安高新区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初选,择优确定晋级参赛项目。晋级参赛项目将通过所在高校告知参赛人员。现场晋级阶段,大赛将按“7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的方式进行现场答辩,根据答辩得分情况确定获奖项目。
《方案》还明确,参赛者需在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官方网站(http://cloud.sdstc.gov.cn/stads/)报名注册。
《方案》另外提出,通过此次活动,泰安高新区将与有意向的高等院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产学研合作与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与引进、大学生创业等方面开展合作,进一步推动校地合作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根据协议,泰安高新区将对合作高校带技术、项目、资金等在区内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不低于200万元、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对合作高校其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在区内创办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的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给予最高50万元、最低1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
同时,泰安高新区还将对刚性引进的合作高校人才,在区内申报并入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柔性引进的合作高校人才,在区内申报并入选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的,分别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25万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