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嘉兴火车站到麻城」
最近很多人关注嘉兴市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嘉兴火车站到麻城」,山东创新网小沐从网上搜集一些关于嘉兴市中建混凝土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嘉兴火车站到麻城」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2022年4月26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嘉兴城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涉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案》,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嘉善县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罗星综执罚决字[2022]第000056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王明镅
委托代理人:金健
执法部门:【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嘉善县人民政府罗星街道办事处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摘要):
2022年02月23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经执法巡查发现当事人在嘉善县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地实施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于2022年02月23日立案调查。
经查明,2022年02月23日上午,当事人在嘉善县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地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被本机关执法人员查获。经勘验,在上述地点门卫室旁设置有一个上方印有“其他垃圾”字样的大号灰色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内投放有塑料瓶、塑料包装袋、口罩等生活垃圾,执法人员未发现设置有其他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另查明,当事人已于案发后改正了违法行为。
上述事实,由以下证据证实:
1、现场勘验笔录、现场照片及说明、现场勘验图,证实勘验时间、地点、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相对地理位置等事实;
2、调查(询问)笔录,证实当事人于2022年02月23日上午在嘉善县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地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的事实;
用于证明上述事实的其它证据还有整改后现场照片及说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据。
2022年03月22日,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罗星综执罚先告字〔2022〕第005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书面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本机关认为,当事人在嘉嘉善县罗星街道工业园区有机更新项目工地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已构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行为。
鉴于当事人已于案发后改正了违法行为,故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
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本机关指定银行(开户银行:嘉善县建行;收款单位:嘉善县财政局;预算级次:县级;收款国库:县支金库)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善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嘉善县人民法院起诉,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2年3月24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嘉善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善)应急罚[2022]第2000001号,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2月9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运政罚〔2022〕1015;2021年6月16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浙江省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善综执〔2021〕罚决字第02-0136号;2021年5月27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路政罚〔2021〕1078。
2021年5月3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浙江省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善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071号;2021年4月14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浙江省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善综执〔2021〕罚决字第03-0027号;2021年4月9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嘉善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路政罚〔2021〕1042;2020年6月1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浙江省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善综执〔2020〕罚决字第null-0052号;2019年9月20日,嘉兴诚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浙江省嘉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嘉善综执罚决字〔2019〕第00027号。(记者 楚丽爽)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