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父母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未成年伤害事故及其责任承担」
最近很多人关注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父母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未成年伤害事故及其责任承担」,山东创新网小沐从网上搜集一些关于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父母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未成年伤害事故及其责任承担」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未与未成年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是否应当承担因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时的赔偿责任?”
未与未成年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但该法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你在结婚时与丈夫达成了不收养其与前妻生育的儿子的婚前协议,你与丈夫之子并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因此,只要你向受诉法院说明这一情况,基于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且你们的这一约定不具备法定无效事由,法院不会判决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庭实务解答
金正义律师简介
专业领域:
公司法 不良资产 破产清算
重大民商事经济案件 法律顾问
北京中银(昆明)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
公司法专业委员会 主任
云南省律师协会
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委员
公司法及合规专业委员会 委员
昆明常德商会 副会长
资深执业15年律师
办理过:1000多件公司、民商、经济合同、刑事案件
典型案例:
云铜炒股案(涉案资金达11亿之多)
西双版纳州政府行政强拆违法案
未成年人上网充值消费赔偿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