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招远市事业编招聘简章「招远市齐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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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至附件2)。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6月23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教育类、综合类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分别按照附件3、附件4中相应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其中应聘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招远市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专业要求只要满足学历证书所载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载任教学科任意一项即可)。除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的)应于2019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9年6月23日(含)之前取得。
(六)应聘教育类岗位的(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岗位和面向由招远市输送的2018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除外),须已取得不低于招聘岗位要求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2019年8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相应学段考试的视为已取得,其中应聘招远市技工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须已取得不低于高中、职专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5、2016、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仅限由招远市输送的2018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报考,录用后由主管部门分配工作单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其他招聘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经县级(含)以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教育类两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3日9:00-2019年6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6月23日12:00-2019年6月25日11:00;
缴费时间:2019年6月23日12:00-2019年6月26日16:00。
报名网址: 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6月25日16: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6月25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25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9年6月23日12:00-6月26日16:00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不实行网上缴费,待根据主管机关要求现场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9年7月10日9:00-7月14日11: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9年6月23日上午12:00-2019年6月26日上午12:00前工作时间内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招远市温泉路128-1号金融大厦)人事调配科(九楼909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确认手续。其中: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和减免考务费用。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具体调剂办法见附件7)。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环节中,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人员,经确认后将随时取消相关人员后续环节的资格。
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在面试结束后笔试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笔试准考证(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提供面试通知书)、填写完整的《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见下面所列)。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的提供。登录“学信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08年9月1日后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提供。登录“学位网”打印,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需现场签承诺保证书,并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为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证明信式样见附件6)。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除此之外,报考教育类岗位的人员(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和面向由招远市输送的2018年退役优秀运动员招聘岗位除外)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2019年8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相应学段考试的视为已取得,现场资格审查时若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须提供相关教师资格认证手续并签承诺保证书);定向、委培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交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见附件5)。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还须提交服务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或续聘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还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还要出具山东省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签发的《确认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和《志愿服务证》原件、复印件及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尚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交服务单位及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含)以上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时,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等证书审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照片、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2019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在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等留存原件;应届毕业生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等其他证明资料须经有关部门加盖公章后留存原件。
现场资格审查当天提交材料不全的,须签承诺保证书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须签承诺保证书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应聘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办法,其他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办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若最终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6倍的,面试之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内容是专业课实践操作项目,考试方式是口述如何完成实践操作。根据初试成绩,按1:6进入面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未超过岗位招聘计划6倍的,全部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于本场初试结束后及时对外公布,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初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应聘人员于6月27日左右登录“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oyuan.gov.cn/)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查询。
(一)笔试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实际操作两部分,试讲和实际操作分值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教育类其他招聘岗位采取课堂试讲、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试讲现行高中教材;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试讲现行初中教材;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试讲现行小学教材。其中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面试除课堂试讲外,还须进行试唱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试唱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为保证人员素质,教育类其他招聘岗位课堂试讲成绩或试唱技能测试成绩任意一项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综合类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三)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进入笔试人员的确定)
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招聘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4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在5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笔试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4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面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面试结束后(招远市技工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在笔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笔试加试,并以笔试加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8〕2号)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部门或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益二类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8〕156号)规定,自2018年起,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本次招聘单位中,招远市技工学校在此之列。选择招远市技工学校的受聘人员,其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教育类中招聘单位为“招远市中小学教育事业单位”的,待笔试结束后面试之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具体聘用学校,拟聘用人员在所报岗位中按最终考试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学校;应聘综合类岗位中多个单位一同招聘的,选择聘用单位方式详见该岗位后“备注”。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委组织部或招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通过本次公开招聘试用期合格的受聘人员,在招远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以“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发布的为准,本简章由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16837 (人社局);0535—8246326(教体局);0535—8387352(技工学校)
监督电话:0535-3462285;0535-3462291
报名、笔试成绩查询、公告、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方滚动栏目点击“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考专栏”
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