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等级分类管理「税务分级分类管理中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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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纳税人申领增值税发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施行至今,已有半年多时间了,纳税人在申领增值税发票的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呢?要怎么解决呢?印心整理了这些热点问答,希望能帮助大家。
具体是哪些发票纳税分级分类管理?不包括哪些发票?
纳税分级分类管理的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具体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电子发票),其他发票暂不纳入本办法管理。
纳税人进行发票票种核定与调整前,要完成实名信息验证吗?
纳税人进行票种核定前,其法定代表人及本次办理业务人员应按规定完成实名登记(包括实名认证和办税授权关系绑定)。
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商贸企业以及其他税收风险较高的纳税人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票人应到税务机关前台进行现场实名登记。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变化,可以申请增加发票种类、月领用发票数量或提高最高开票限额吗?
因生产经营发生变化,需要增加发票种类、月领用发票数量或提高最高开票限额的,Ⅱ类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Ⅲ类纳税人须将持有发票全部开具并完成上一税款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和缴税后,才能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需要申请的发票数量和限额超过大数据分析结果的要怎么办?
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并提交交易合同、协议等有关业务真实性材料。税务机关将进行审核,税务约谈或实地查验(资料审核、税务约谈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地查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分类等级、票种核定和发票供应有异议要怎么办?
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调整,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核实需调整纳税人分类等级的,将按照调整后的分类等级为纳税人供应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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