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处罚「电子商务平台不向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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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静
擅自使用与知名客户端标志相近内容以误导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花钱“删差评”“买好评”等行为将受到严查严惩。8月13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至今年底,我省将围绕互联网领域开展严查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净化互联网竞争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商品和服务已经成为人们新的消费习惯,因此规范好网络渠道的竞争行为至关重要。”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本次行动将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行为,如一些运营商或卖家在网络平台擅自使用与知名APP、公众号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以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将受到严查和处罚。
此外,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商业标识设置为关键词,通过搜索引擎等购买“关键词"服务推广其链接,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行为,也是本次行动聚焦查处的重点问题之一。
对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删差评"“买好评"等问题,本次行动也有涉及,根据安排,我省将重点查处在APP、电子商务等平台通过虚构下载量、发布虚假评论、“删差评"“买好评"等方式,从事虚假宣传或者组织虚假交易的行为。此外,一些互联网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以及其他妨碍、破坏合规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将受到严惩。
责编: 陶纪燕 | 审核:李震 | 总监:万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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