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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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程度规范监管行为 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大胆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
本报讯 (傅江平)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以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最大程度规范监管行为,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
据了解,深圳市于2016年开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并在2017年确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单位。深圳市创新提出了“随机之外无检查、清单之外无事项、平台之外无运行、尽职之外无追责”的“四无”工作机制,为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行为的全流程整合、全覆盖监管、全方位提升奠定制度保障和确定目标导向。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流程化、规范化探索中,深圳市积累了丰富经验。比如,建设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具有唯一性、实用性、兼容性、可扩展、可跟踪的任务编码规则,实施重点监管事项、对象、产品“三单化”管理等。此次《细则》的推出,则有助将“深圳创新”“深圳探索”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细则》共有14章内容,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进行了大胆创新和完善,分别设置并明确了检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计划制定、抽查任务实施、任务融合整合、部门联合检查、抽查信息公开、抽查数据共享、问责免责情形和抽查文书归档12项内容,以标准化手段环环相扣构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闭环模式。深圳市将建立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市级平台,为“双随机”工作全流程闭环运转提供支撑。
检查事项清单由各部门对照已公示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而形成,分为“一般监管领域”和“特殊重点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则由各部门按照规定要素编制,列明抽查类别、抽查项目、具体内容等,抽查事项类别分为A类、B类和C类。
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对应抽查事项建立总库和子库,涵盖全部监管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以及相关产品、项目、行为等,并设置了检查的“必备要素”。检查人员名录库同样对应抽查事项建立总库和子库。《细则》借鉴企业和产品监管方法对检查人员列明唯一标识编码,并设置了名录库的“必备要素”。
抽查计划和抽查任务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根据《细则》,深圳市将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同步到市级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内容包括计划名称、抽查事项、对象范围、对象数量、联合部门、参与部门、开始时间、结束时间等内容。抽查任务实施中,A类、B类事项的随机抽查由各部门自行开展,C类联合检查事项则由深圳市、区两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分别根据市、区部门联合检查计划统筹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实施。《细则》对抽查任务中的实地核查、检查纠正、后续处理、检查记录、检测鉴定等环节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往往涉及多部门联合行动。《细则》规定,深圳市将依托市级平台实施任务去重,对能够进行任务融合整合的,采取多形式多维度实施去重融合。过去,在很多地区,由于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程度不够,常常出现“多龙治水”的情况。《细则》规定,对于同一检查对象的多条线多事项抽查,将整合检查人员、检查表单、检查结果,以此来提高检查效率效果,降低对企业的检查次数。同时,在联合检查中,对同一对象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检查,将依托市级平台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同一对象的联合检查部门不超过5个、联合检查人员不超过10人。
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计划、检查结果都将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抽查过程和结果信息将被及时归集至相应抽查对象名下,形成抽查对象全链条、全周期、全领域的监管数据。深圳市“双随机”抽查检查文书都将嵌入市级平台进行电子化自动归档,以供各部门查阅,实现数据的高度共享。
深圳市将在市、区两级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科学高效的监管机制和工作规范,从顶层设计上明确规则、程序和步骤,持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单化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也将纳入深圳市、区两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