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味、博眼球”椰树集团直播「擦边球式营销」会带来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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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椰树牌椰汁,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是它大胆、土中带潮、“简单粗暴”的包装。除了这个,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还有他们的广告语,简单,直接,不绕弯子。
而前几天,这个有着三十多年历史的品牌,也跟上了直播带货的潮流,开启了直播首秀,四位身姿曼妙的美女,手拿椰汁,轮番舞动。
比起其他品牌大喇叭口播的“常规操作”,椰树牌椰汁的操作多少显得有点“不正经”了,不出所料,这场直播被一些网友质疑不好好带货,疑似搞“擦边”。
10月8日晚,椰树集团按预告在20点直播,但主播们才热舞几分钟,即刻被平台掐断,十分钟后其尝试恢复,但播了五分钟再次被掐断。
对于网友质疑其“擦边球营销”的评价,椰树集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开设直播是因为产品需要,但不清楚网友对于直播间的评价,暂时不了解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报道,此前椰树集团就因争议性广告曾多次被罚款整改,此前椰树集团就因争议性广告曾多次被罚款整改。如“从小喝到大”的系列广告擦边球还挺常见的。
2009年,因在海口市公交车上印有“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木瓜饱满我丰满”等广告字眼,被当地工商部门认定其为违规发布,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
2016年,椰树集团推出过火山岩矿泉水“胸模瓶”的设计,引发不小争议;
到2019年,椰树椰汁直接在新包装上印上“大胸美女”,文案也直接主打为“丰胸神器”,后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椰树集团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0万元。(一直擦边,一直被罚,一直不改)
那么对于这场椰树集团的直播,从法律角度上看是否合法合规?
椰树集团在短视频平台发布的视频内容,并未涉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与之前的“从小喝到大”的违法虚假广告不同,因此很难认定其违法。
根据《广告法》第56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但其推出的视频,因露脸主播大胸问题再与其品牌长期形成的人设来看,一定程度上有“打擦边球”的嫌疑,可以认定为“不良信息”。
2021年,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第8条规定:全面清理低俗庸俗、封建迷信、打“擦边球”等违法和不良信息。
对于“不良信息”,主管部门很难直接对当事人做出处理,一般操作是,约谈短视频平台,要求短视频平台进行警告、限流、删禁、封号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