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技创新」山东科技今年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科技科技创新」山东科技今年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记者从2月26日召开的全省科技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山东科技将重点抓好以下具体工作:
一要认真做好全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的建议要求,凝聚科技界共识、汇聚各方智慧,进一步厘清全省创新改革发展的思路、任务和发展路线图,系统谋划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把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贯穿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工作始终,科学制定全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
各市及高新区要围绕省、市两级工作重点,科学编制本区域“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推动省、市、高新区“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紧密衔接,形成全省科技创新一盘棋格局。
二要努力实现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实质性突破。
结合我省创新实际,制定印发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力争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带动改革工作全面深入。
一是改革创新决策机制。建立高层次科技创新咨询与决策智库,逐步形成依托智库开展咨询和决策的新机制。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开展重点产业领域技术预测,提高创新服务工作的前瞻性、科学性。建立常态化的政府部门与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对话机制,广泛吸引企业参与科技计划设计和实施,实现计划目标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是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及评价方法。深化科技计划体系整合再造,围绕全省创新需求,进一步打破各类科技计划之间的界限,围绕源头创新、关键技术突破、创新平台与基地、成果转化等创新链条关键环节系统性安排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向。出台科技评价改革意见,建立健全科学分类的科技评价制度,完善第三方机构参与科技评价的新机制,拓展社会化、专业化评价渠道。加大对科研活动和科研管理中失信单位及个人的惩戒力度。
三是建立专业机构管理科技项目机制。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将具备条件的管理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认定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择优选择专业机构,在科技部门的指导下,开展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
四是完善多元化的创新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财政资金稳定支持与竞争分配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对基础研究以政府稳定支持为主,积极引导各类创新资源支持和参与基础研究,切实提高源头创新成果供给能力。对企业牵头开展的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由企业先行投入,财政资金综合运用竞争性补助及后补助、奖励、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间接方式予以支持,鼓励金融及社会资本采用跟投的方式加大对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
五是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开展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科研资源整合试点,鼓励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打破行政界限,推动跨团队、跨机构、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支持双方按照市场机制,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共同承担科研任务,互为研发实训基地。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和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对方单位从事“兼职”研发、教学,互相接受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研究生。支持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小微企业及有关金融机构,以资本为纽带,按照市场规律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协同创新,形成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省级科技计划将为联盟组织申报和承担科技项目开设绿色通道。
六是充分发挥领军人才在创新中的核心作用。落实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政策,合理提高成果拥有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比例。支持科技领军人才根据市场需求,自主选择研究方向、组建科研团队,开展技术创新。赋予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保障领军人才的研发成果收益权和知识产权归属权。
三要启动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供给侧改革中的基础、关键和引领作用,围绕全省重点产业技术瓶颈,组织实施精准农业、“渤海粮仓”、“屯鱼戍边”、“透明海洋”、“中医精方”、环保溯源治理、智慧工场、绿色化工、高性能特种新材料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通过产学研协同创新,在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研发、中试等环节力争突破一批产业关键技术,带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四要推动创新型省份建设达到更高水平。
一是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发起设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独立法人制新型研发机构,绩效优秀的纳入省级创新平台给予支持。鼓励依托创新平台开展市场化的合同科研和项目经理负责制试点,推进科技项目组织模式创新。二是创建高水平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启动科研基地建设,顺应科学前沿与重大综合交叉前沿发展趋势,依托科研基地,通过开放式、全链条创新活动,促进学科交叉融合与协同创新。在优势重点领域,积极争取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基地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落地我省,为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提供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三是优化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布局。围绕“两区一圈一带”战略部署,聚焦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突出开放共享、专业化、非盈利性等公共属性,省市联动构建一批产业链、创新链覆盖完整,特色突出,作用明显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激活科技创新源头,提升对区域科技创新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四是构建全省科技开放创新新格局。进一步拓展与欧美国家和“一带一路”国家研发合作领域,完善技术合作模式,开拓国际科技合作新局面。全面加强与中科院等大院大所的深度合作,探索平台建设、人才引进、成果转化等新型合作模式。深入实施军民科技融合创新行动计划,在军民两用技术领域,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培育骨干企业,创建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基地和军民两用技术创新平台。五是加快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力争示范区早日获得国家批复,研究并制定示范区先行先试优惠政策及配套管理措施,推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落地,提高创新示范及辐射带动水平。六是推进实施高新区“双带工程”,支持各高新区做强做大“名片产业”。推进济南等国家级高新区进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行高新区差异化考核,推动高新区在机制体制全面创新中走在前列。七是推动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加快发展。加快推进黄三角农高区建设。推广“云农场”科技服务模式,发挥四级联动、梯次发展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支撑作用。八是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支持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型试点城市、创新城区建设与发展,鼓励各市建设“创新谷”、“创新基地”等创新集聚区,鼓励区域间立足区域经济和科技基础,共同设计创新议题、互联互通创新要素、联合组织技术攻关,集聚、整合、优化区域创新资源,构建跨区域创新网络,引领区域协同发展。
五要营造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是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探索科技服务业促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科技服务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培育一批新兴服务业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二是加强全省科技创业孵化体系建设。启动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加强省级众创空间培育和认定备案,推动10家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建立完善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体系和考核机制,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加快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创新科研基地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示范样板。三是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修订小微企业“创新券”管理办法,将补助范围扩大到购买科技服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促使更多科技型小微企业受益。实施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高”计划,综合运用税收、金融、资本等有效手段,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加速成长。四是深化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强科技部门与金融机构、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及高新区的联动,构建科技企业金融一体化服务平台。通过加大贷款贴息力度和设立科技金融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建立省、市、高新区联动的科技金融风险共担机制,更好发挥财政科技资金乘数效应。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支持知识产权出资入股、融资担保,探索知识产权信托、拍卖、保险等多种金融创新方式。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性布局。在“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以济南为中心重点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服务业,提升对山东半岛及环渤海地区知识产权服务的辐射能力;在“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青岛为中心重点布局面向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外向型知识产权服务业;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西部经济隆起带”,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知识产权服务业,为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发挥积极作用。六是构建普惠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股权奖励等重点政策落实力度。建立政策落实协同机制,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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