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基地建设」国家级双创基地可获100万元奖励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双创基地建设」国家级双创基地可获100万元奖励。
本报讯(记者 张颖辉)“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单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鼓励其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允许提取不低于1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机构绩效奖励;对国家级创业创新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全省双创深入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动创新创业资源向双创示范基地集聚,带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
《意见》从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创业支持力度、支持新兴业态加快发展、完善人才激励政策、强化金融财税支持、加大生产要素供应、建设一流创新创业环境、强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等八个方面进行了部署。
其中,在加强创新体系建设方面,《意见》强调强化创新载体培育、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要求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项目和创新领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落户,新增一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推进实施企业创新百强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承担省级技术创新项目。积极推动修订《山东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支持互联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享受相关政策。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单位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鼓励其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允许提取不低于10%的成果转化收益用于机构绩效奖励,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
如何加快发展新兴业态,推进全省双创深入发展?《意见》指出,引导分享经济健康发展,支持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分享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构建分享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制度环境,研究制定山东省网络直播、网约车、共享单车等领域监管办法。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分享人才智力、仪器设备、实验平台、科研成果等创新资源与生产能力。
《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并进一步落实科研人员自主权。引导符合条件的双创示范基地建设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省级专家服务基地,柔性引进关键领域高层次创新人才。建立电子商务、大数据、“互联网+”等领域专家智库和高层次人才资源库,加强高端人才支撑储备。鼓励高校科研人员依法适度兼职兼薪和离岗创新创业,促进科研人员在高校和企业间合理流动。双创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单位为科研单位的,推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赋予其在用人、分配、科研等方面应有的自主权。
根据《意见》,我省将进一步强化财税扶持引导。加强“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国家级创业创新基地给予100万元奖励。充分利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小微企业,省财政给予10万元补助。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5%的小微企业,且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的,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费用总额的10%给予研发投入后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