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科技创新」先进及进步县(市、区)年度最高可获200万元支持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县域科技创新」先进及进步县(市、区)年度最高可获200万元支持。
本报讯 为加快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山东省科技厅近日制定出台《县域科技创新评价激励工作指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县域创新评价激励机制,创新工作举措,优化资源配置,鼓励县域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加快县域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评价结果,山东省科技创新先进县(市、区)和山东省科技创新进步县(市、区)将获得年度最高200万元的科技计划项目定向支持。
根据“工作指引”,县域科技创新评价范围覆盖全省全部137个县(市、区),按照区位特点、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等条件划分为东西两区: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在的济南、青岛、淄博、潍坊、烟台、威海6市所辖县(市、区)为东部地区,其他县(市、区)为西部地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科技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创新服务体系培育程度、创新产出成效、党委政府重视及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四个方面20项评价指标。
经过评价与评估,东部综合排序前10名的县(市、区)和西部综合排序前15名的县(市、区)为年度“山东省科技创新先进县(市、区)”(以下简称先进县(市、区));东部增速排序前10名的县(市、区)和西部增速排序前15名的县(市、区)为年度“山东省科技创新进步县(市、区)”(以下简称进步县(市、区))。同时获评为两类称号的县(市、区),按先进县(市、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支持,进步县(市、区)的缺额依次递补。
根据评价结果,省科技厅将对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进行科技计划项目定向支持。重点支持领域范围包括:省级科技计划资金对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予以重点倾斜,重点支持县域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的科学研究,推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实现新突破;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推进创新创业深入开展;支持科技领军人才与域内企业开展科研合作,培育县域科技人才队伍后备力量。围绕区域发展战略,结合科技惠民、县域创新、科技扶贫等任务,对政策目标明确、公益性属性明显、引导带动作用突出、惠及人民群众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应用项目示范。鼓励设区的市综合采用直接补助、后补助、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发放创新券等多种投入方式给予所属县(市、区)配套支持。经费方面,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年度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县域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先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此外,根据县域创新发展特色和产业规划,省科技厅将给予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1-2个省级创新平台指标,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院士工作站、农科驿站、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对先进县(市、区)和进步县(市、区)加大省西部经济隆起带基层科技人才支持计划扶持力度。优先选派高层次科技人才担任县域“科技特派员”,开展全方位服务。(秦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