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全日制」日照“引才”再出实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补贴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日照市全日制」日照“引才”再出实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发放补贴。
近日,日照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围绕《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办法》的相关政策热点问题进行通报和解读。
日照市印发实施的《日照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办法》,内容包括七项:在日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由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在站期间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贴。
择业期到日照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500元社保(房租)补贴。择业期到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照上述标准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相关补贴。
择业期到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2000元生活补贴、400元社保(房租)补贴。
择业期到日照市企业就业的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由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给予800元补贴,自2018年应届毕业生开始发放。
对国家、省属驻日照高校引进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通过申报认定的方式,每月由市级财政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
对国家、省属驻日照企业引进的,符合日照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专项和重点产业发展要求的择业期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每月由企业在日照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社保(房租)补贴、2000元生活补贴和400元社保(房租)补贴、800元补贴。企业多地缴纳税费的,由企业税收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同级财政给予补贴。
自主创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每月由所创办单位在日照市税收收入缴纳地同级财政给予1100元补贴。
除第一项政策外,其他各项补贴为期三年,自2018年11月6日起开始发放,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享受。
据了解,与2015年的毕业生补贴政策相比,新政策主要有了三方面的变化,即扩大了发放范围、精简了申报材料、调整了发放渠道。(黄建玲 郭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