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梧州项目高处坠亡事故 中铁一局市政环保公司等被责令停工整改
最近很多人关注因梧州项目高处坠亡事故 中铁一局市政环保公司等被责令停工整改,山东创新网小沐从网上搜集一些关于因梧州项目高处坠亡事故 中铁一局市政环保公司等被责令停工整改内容,希望对您有用。
█《中国基建报》独家报道,严禁转载、抄袭、摘编,违者本报将依法取证并追责。
南宁讯 7月28日,本报从广西住建厅获悉,因承建的梧州某项目发生高坠事故,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鎏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
据介绍,2021年5月9日,梧州市北山富民取水点上移一期工程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该项目建设单位:梧州市东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强,项目负责人:梁霄;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巍松,项目经理:脱小伟,专职安全员:路渊、肖志军、张家峰;
专业分包单位:湖北鎏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德云,项目经理:无,专职安全员:无;
监理单位: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骁,总监理工程师:区建华。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广西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广西住建厅责令项目相关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本次停工整改范围包括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鎏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广西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
停工整改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监理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监理履职情况。
广西住建厅要求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立即督促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湖北鎏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本通知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在建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停工整改。如建设、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停工整改指令的,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令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并进一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此外,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未按有关要求及时向广西住建厅报送该事故信息,中铁一局集团市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有关要求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该事故信息,广西住建厅特此通报批评。
(《中国基建报》张桂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