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当前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运作模式「哪些跨境电商有海外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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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起,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等10海关正式开展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监管试点工作,在试点基础上做好总结评估,下一步将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
一、什么是跨境电商B2B出口?
跨境电商B2B出口全称“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并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完成交易的贸易形式,企业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
跨境电商B2B出口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模式,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
1.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
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采用“9710”监管方式申报。
2.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
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采用“9810”监管方式申报。
二、与一般贸易出口、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存在哪些区别?
三、对企业有哪些资质要求?
(一)办理企业注册登记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有关规定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在跨境电商企业类型中勾选相应的企业类型;已办理注册登记未勾选企业类型的,可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提交注册信息变更申请。
(二)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在业务开展地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具体如下:
1.企业资质条件
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在海关办理注册登记,且企业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及以上。
2.备案资料要求
(1)两个登记表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登记表》《跨境电商海外仓信息登记表》(一仓一表)。
(2)海外仓证明材料
海外仓所有权文件(自有海外仓)、海外仓租赁协议(租赁海外仓)、其他可证明海外仓使用的相关资料(如海外仓入库信息截图、海外仓货物境外线上销售相关信息)等。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应向企业主管地海关递交,如有变更,企业应及时向海关更新相关资料。
(三)开展系统接入及联调
跨境电商B2B出口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委托的代理报关企业、境内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以下简称“单一窗口”)开展系统接入及联调,确保在出口申报环节能按要求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物流信息等电子数据。如果企业还没有报关系统的,可以咨询4PNT四方网络的关务管理系统,确保出口顺利通关。
四、企业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单票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或涉证、涉检、涉税的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企业应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办理通关手续;对于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企业可以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或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办理通关手续。
企业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或“互联网 海关”的跨境电商通关服务系统和货物申报系统向海关提交申报数据、传输电子信息。其中,跨境电商B2B出口有关电子信息报文,沿用跨境服务系统现有的B2C接入通道模式,新增支持B2B出口报关单报文导入;货物申报系统支持B2B出口报关单按现有模式录入和导入。
(一)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
1.电子信息传输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应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信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应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
2.报关单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报关单,系统对企业资质及申报内容进行校验,通过的向H2018申报报关单。
(二)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通关
1.电子信息传输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交易订单、物流信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货物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向海关传输海外仓订仓信息、物流信息。
2.清单申报
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清单,系统对企业资质及申报内容进行校验,通过的向出口统一版申报清单。清单无需汇总申报报关单。
(三)9710报关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B,电商平台代码(对于境外平台等无法提供的情况)可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按实际填写。
②没有货值等要求。
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7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
④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填写电商订单编号。
⑤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⑥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或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⑦其他参照0110出口。
(四)9810报关单
①订单的订单类型为W,电商平台代码填写“无”,电商平台名称填写海外仓名称,备注填写海外仓地址。
②没有货值等要求。
③报关单的贸易方式为9810,申报地海关为试点关区。
④报关单的收发货人或生产销售单位,提前在海关完成申报关区 海外仓业务备案。
⑤报关单的随附单据类别代码10000004(跨境电商B2B出口单证)填写海外仓订仓单编号。
⑥报关单申报环节,进行报关单(表头和表体)与订单(表头和表体)比对校验(参考9610清单与订单比对)。
⑦报关单可按现有方式录入、导入。也可选择跨境电商通道导入报关单(仅限9710、9810),报关单回执原路从跨境电商通道下发。
⑧其他参照0110出口。
五、针对B2B出口,企业可享受哪些通关便利?
1.报关全程信息化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或“互联网 海关”网上传输交易订单、海外仓订仓单等电子信息,且全部以标准报文格式自动导入,报关单和申报清单均采用无纸化,简化企业申报手续。
2.新增便捷申报通道
对单票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含)以内且不涉证、不涉检、不涉税的货物,可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统一版系统以申报清单的方式进行通关,申报要素比报关单减少57项,清单无需汇总报关单,让中小微出口企业申报更为便捷、通关成本进一步降低。
3.跨境电商综试区简化申报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和退货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进行转关。参照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简化申报的做法,在综试区所在地海关申报符合条件的9710、9810清单,对于不涉及出口退税的出口B2B低值货物,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注册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按6位HS编码简化申报向海关申报电子清单。
4.物流和查验便利
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可按照“跨境电商”类型办理转关,通过H2018通关管理系统通关的,同样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关区内企业可以选择向属地海关进行申报,货物在口岸地海关进行验放。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时效更强、组合更优的方式运送货物,同时可享受优先查验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