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鳄雀鳝「白福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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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者不“鳝”。近日,外来物种鳄雀鳝频现多地,让不少市民产生担忧。8月30日,#网店月售鳄雀鳝2000余单#登上热搜,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质疑为何平台能上架如此危险的外来物种?
记者打开闲鱼电商平台,使用“福鳄”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不少售卖鳄雀鳝的卖家。例如,在一个名为“梦幻水族”卖家发布的商品页面信息中,就明确标注售卖“福鳄尖嘴鳄长嘴鳄雀鳝鱼白化白金幽灵火箭大型凶猛热带观赏鱼活体”,标价为39元。
而在淘宝电商淘宝平台,只要使用福鳄、尖嘴鳄等关键词进行搜索,也能发现不少售卖鳄雀鳝等商家。大多店铺还打上“热带观赏鱼中大型淡水火箭长嘴鳄尖嘴鳄鳄雀鳝福鳄鱼苗活体龙鱼配鱼”等标签,价格也从28到88不等,有的卖家月销售达1000+。
那销售鳄雀鳝是否违法?
2021年1月20日,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到,“强化水生外来物种养殖环节监管,推进水葫芦、福寿螺、鳄雀鳝等水生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
律师业内人员告诉记者,像福寿螺、巴西龟、鳄雀鳝这样的外来物种,合法情况下,作为观赏生物销售、购买没有问题,但如果随意在野外释放或丢弃,轻则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第一章第九条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一项罪名,即《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这个罪名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资料显示,鳄雀鳝原产于北美洲,皮糙肉厚,性情凶猛,又称“水中杀手”,是肉食鱼类,最长可以长到3米,只要是水里的活物,它几乎通吃。由于鳄雀鳝在我国生态环境中没有天敌,一旦入侵成功就将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其中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导致湖水里鱼群总数下降。
截至记者发稿前,在电商平台搜索鳄雀鳝,已无法找到对应店铺,但变换关键词,如搜索鳄雀鳝别名:福鳄、雀鳝、长嘴鳄鱼,仍发现有不少卖家在售卖鳄雀鳝,其展示图片也打上了“观赏用途,禁止放生”等提示。
潇湘晨报记者王茶茶 实习记者邓力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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