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狭义上看 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狭义的跨境电商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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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其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跨境电商,指的是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的方式完成进出口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交易环节,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割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从狭义上看,跨境电商基本等同于跨境零售,指的是分属于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借助计算机网络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采用快件、小包等方式,通过跨境物流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的交易过程。国际上对跨境电商的流行叫法——Cross-borderE- commerce——其实指的就是跨境零售。然而,由于现实中对小型商家用户与个人消费者进行明确区分界定的难度较大,所以跨境零售交易主体中往往还包含了一部分碎片化小额买卖的商家用户。
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跨境电子商务依托于互联网技术而存在,在物流方式、交易流程、结算方式等方面都大不相同。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让传统贸易实现了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无论是订购,还是支付环节,都可以经由互联网完成,甚至数字化产品的交付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运输单据、交易合同以及各种票据都是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在。因此,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实际上是包含货物的电子贸易、在线数据传递、电子资金划拨、电子货运单证等多环节与内容的一种新型国际贸易方式。另一方面,由于信息在互联网上流动的便捷和快速,跨境电子商务使得国际贸易卖方可以直接面对来自不同国家的消费者,因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传统贸易所必须涉及的交易环节和消除了供需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这也是跨境电子商务最大的优势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