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摆摊罚款「疫情期间地摊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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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
查处3起拒不执行
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
行政处罚3人。
据了解,
8月15日上午,
天涯分局友谊派出所组织警力
在辖区开展疫情防控巡查工作时,
发现违法行为人张某娴、于某艳、
王某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在金鸡岭社区东二巷内
私自摆摊经营售卖生鲜,
导致高风险区内人员聚集,
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地安全隐患。
民警依法将该三人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询问,
违法行为人张某娴(女,38岁)、
于某艳(女,41岁)、
王某源(女,40岁)
如实陈述其拒不执行
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
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
目前,
天涯分局依法对张某娴、
于某艳、王某源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对扰乱防疫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可拨打110举报。
来源: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