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布范围「公告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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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持续健康发展,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打造“亭满意”营商环境,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安排,经滁州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本次打假专项行动自2021年12月15日开始,至2022年2月28日结束。
主要任务举措:
(一)加强监管信息研判广拓案源。通过加强检查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等形式,拓展案源发现渠道,做好案件线索的排查梳理工作。加强网络交易监测和12315平台动态分析,为执法办案提供靶向信息。畅通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之间线索移送渠道,及时获取产品抽检、飞行检查及日常监管发现的违法信息。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分析研判社会关注热点问题,切实做到科学应对、果断处置。
(二)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案件查办。一是突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质量问题等民生领域违法行为。二是突出重点市场专项治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等专项行动。三是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城乡接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四是突出重点对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快递配送和物流园区的执法检查。五是突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生产窝点。重点开展以食品、服装鞋帽、日化用品、家用电器、汽车配件、防疫物资等节日热销商品为主的执法检查。六是突出打击制售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以冬奥会、冬残奥会、地理标志产品为噱头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严厉查处各类制售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和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加强线上线下监管一体打击。认真研究省市场监管舆情日报、滁州市场监管舆情周报等。加强网络交易监管,规范“直播带货”、网络订餐等网络经营活动秩序。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加强与权利人合作,及时公开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突出对节日期间网络交易平台促销活动的监测,依法严厉打击电商平台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四)加大节日畅销产品抽检频次。针对节日消费量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百货、食品、保健用品等节令商品以及标称“电商专供”“电商特供”“电商直供”商品、旅游纪念品等,切实加强监督抽检,并做好情况通报,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强化监督抽检结果的运用,严防问题商品再次流入市场,依法查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未按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以及缺斤短两、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两节期间商品抽检计划,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市局执法稽查科。
(五)强化政企合作打假频次力度。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交流,充分发挥企业识假辨假的专业优势,深化与企业的执法打假协作,积极与企业开展联手打假,全力维护名优名品企业的合法权益。
(六)督促经营者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各类市场主体自查自纠、自我承诺、自我管理,杜绝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提升市场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大维权力度。大力鼓励电商平台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合作,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将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两节”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发现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坚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端窝挖点。欢迎社会各界和消费者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不正当竞争和侵犯商家、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和社会共治,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来源: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初审:邓忠航审核:郑安杰 审签:汪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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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