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艺自己的」“跨界”创业,知识产权当先行
今天,山东创新网分享「歌艺自己的」“跨界”创业,知识产权当先行。
时下,影视歌艺人投身创新创业热潮已不是新鲜事。近日,著名歌手汪峰创立的FIIL耳机品牌新品引发抄袭争议。在新品发布会的第二天,一篇文章指出,汪峰的FIIL耳机“全盘抄袭”了vinci智能头机。而FIIL耳机CEO彭锦洲对此表示否认。不少网友纷纷热议此事,并就影视歌艺人在研发自己的产品和创业过程中如何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如何避免侵权与被侵权展开讨论。笔者认为,自带明星光环和粉丝效应的影视歌艺人在创业时,更应在打造创新品牌上投入更多心血,更加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进而维护好个人的社会形象。
事情缘起FIIL耳机品牌起在中国铁路博物馆举行了“Change! For My DIVA”新品发布会,并用“革命性”来定义自己的新品和FIIL即将迈出的步伐。次日,一篇题为《抄袭和创造:你却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你所鄙视的人》的文章开始在网络上流传。同时,VINCI智能头机还在其官方微博中发布一份《关于汪峰抄袭VINCI的严正声明》,以图文对比的方式列举出四大证据,称汪峰及团队对VINCI的专利进行了“全盘抄袭”,称FIIL耳机发布、售卖是涉嫌专利侵权、不正当竞争和不实陈述的违法行为。FILL耳机回应强调自己在关键技术上拥有专利,并称VINCI是在碰瓷营销,决定交给法律来解决。一时间,双方针对是否抄袭和专利侵权,上演了一场“罗生门”。
抛开是否抄袭或碰瓷,事件涉及到的知识产权问题都给已经或即将开始“跨界”创业的影视歌艺人敲响警钟。由于影视歌艺人已经拥有了一定粉丝量,在行业资源、市场推广、创投财力等方面具有一定积累,其产品的品牌推广相对比较容易,也极容易引爆社会话题。但在关注度较高的情况下,艺人品牌的知识产权就更加重要,否则一旦陷入侵权泥潭,品牌形象与多年积累的个人社会形象都将大打折扣,得不偿失。此次汪峰团队针对新产品“全盘抄袭”的指控,快速、有力地做出回击,很大程度上也有赖于团队积累的知识产权“资本”。据悉,早在去年10月汪峰第一次召开FIIL耳机新品发布会时,相关企业就已经提交了围绕这款耳机产品13件专利申请。
实际上,不仅是汪峰,许多艺人也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主动参与相关产品的研发,并积极提交与自己产品或姓名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以积极正面的形象打造自己的品牌。比如,早年曾吃过“泄停封”商标亏的香港艺人谢霆锋,在近年来以一部自己参与拍摄的电视节目《十二道锋味》进军餐饮业,并于2014年3月提交了与“十二道锋味”相关的多个类别的商标注册申请。此外,在谢霆锋开设的“锋味”曲奇餐饮店,特别设计的“锋”字也早已提交相关专利申请。
可以说,在双创的热潮下,积累了一定知名度和粉丝量的艺人,在设计、参与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时,更应依靠自主知识产权打造真正属于自己的、无可替代的品牌,让自己原本的社会光环更加闪亮。
(原载《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