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沂源县」沂源:乡村小车间发挥扶贫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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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渠道,沂源县大力加快“扶贫车间”建设,激发了贫困群众劳动脱贫、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2017年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0万元,建设了24处“扶贫车间”,解决了近2000名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平均月增收1300元;今年计划投入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95万元,建设10处“扶贫车间”,预计新覆盖贫困人口617户、1063人。
因地制宜选择产业。依托沂源本地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各镇(街道)、村地方特色,以满足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需求为导向,通过“以企带村、村企互动”的合作模式,优先选择了中老年人、家庭妇女、残疾人都能干的编织袋加工、手提袋加工、桔梗加工、山楂去核、草莓去蒂等劳动密集型、环保产业,把“扶贫车间”发展与种养加特色产业和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扶贫项目有机结合起来,拉长了产业链,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益。
多种形式推进发展。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推动“扶贫车间”多元化发展:一是厂房式“扶贫车间”。充分利用乡镇、村集体的老厂房、学校旧址等闲置土地、房屋,积极组织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镇、村创办分厂或加工车间,引导周边村贫困人口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来料加工制造等业务;二是居家式“扶贫车间”。在闲置的农家庭院、民居民宅设置分散加工式的居家式“扶贫车间”,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三是田间式“扶贫车间”。依托10余家农业龙头企业或新型经营主体,吸收600多名贫困群众到种植或养殖基地打工,发展现代农业产业,让贫困户变成现代农业产业工人。
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结合沂源实际,出台《沂源县关于加快推进“扶贫车间”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沂源县关于2017年度“扶贫车间”建设的补充实施意见》《关于2017年度项目申报要求和扶贫车间建设资金使用要求的参考意见》,大力鼓励扶贫任务重的镇(街道)设立“扶贫车间”,与农村贫困人口签订承揽合同,凡是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车间”,明确产权主体归村集体所有,资产收益村集体与贫困户按3:7的比例分红,规范“以企带村、村企互动”的合作模式,确保扶贫资金发挥实效。
加强培训规范车间管理。依托县妇联、人社局、农业局等部门就业培训活动,在向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组织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专项活动,提升人员素质,拓展就业空间,实现“扶贫车间”用工无缝对接,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目前,全县已有2000余名贫困群众接受岗前培训。严格“扶贫车间”建设标准,对配套设施进行检查验收,为贫困群众营造规范、舒适、安全的就业环境。(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