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德州」德州:政策红利为企业创新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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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走进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科研人员正在全神贯注地做新产品研发。为打造企业核心技术,景津研发投入逐年加大。“去年公司共投入研发经费4189万元,受益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多享受减免税收523万元,利用这笔宝贵的资金,公司加大科研投入、产品创新,经过紧张建设,全球最先进的拉丝车间马上可以投产,年可生产滤布1500万㎡。”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姜桂廷介绍。
据德州市科技局统计,截至目前,德州共有200家企业享受2017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加计扣除额5.24亿元。与上一年的96家企业、加计扣除总额2.4亿元相比,企业数量、扣除总额实现翻番。
“近年来,德州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大力实施协同发展战略,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主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使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合作、平台建设、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主力军。企业普遍重视技术研发,科研投入逐年加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越来越多,这是德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数额创新高的直接原因。”德州市科技局局长张慧君表示。
加计扣除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优惠措施。这项政策最早始于1996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经过多次调整变化,2017年,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费用投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印发文件,将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近年来,德州受益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呈现“井喷”之势:2015年受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40家,加计扣除额为14705万元;2016年,落实企业数为96家,加计扣除额为24923万元;2017年又实现了翻番,再创新高。
看似简单的数字变化背后,是德州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刻变革。
自去年以来,德州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加快迈向高质量发展步伐。上半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38.71%,比全省高1.81个百分点,这在德州是首次。
德州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城市,紧抓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条主线,持续推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创新,不断深化与大院大所的对接合作,积极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110家企业与600家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转化大院大所科技成果476项。据悉,德州还实施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着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比如,优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简化前置审核环节和内容,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报尽报、应升尽升”。2017年全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57家,较2014年增长88%。省科技型 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数量达到454家,居全省第6位。
据统计,德州2015年企业研发投入39.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43%;2016年,企业研发投入44.3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51%;2017年,企业研发投入51.4亿元,占GDP的比重为1.64%。数据表明,德州企业越来越重视研发投入,创新驱动发展的带动作用越来越突出。
据介绍,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一项普惠政策,目的就是持续释放政策红利,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我们公司研发投入力度逐年加大,去年共计投入研发费用3800万元,受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今年我们多享受税收减免276万元,大大减轻了企业研发负担,激励了企业自主创新。目前,丽驰新能源汽车研发实验中心主体工程已完成,年底前即可投入使用。项目总投资3亿元,投用后可完成100多个项目的检测。”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陆付军说。
(杨德林 张志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