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创新技术」我国将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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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刘梅梅)为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称,我国将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十百千”行动:培育10个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绿色技术创新龙头企业,支持100家企业创建国家绿色企业技术中心,认定1000家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到2022年,基本建成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所谓绿色技术,是指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改善生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兴技术,包括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保护与修复、城乡绿色基础设施、生态农业等领域,涵盖产品设计、生产、消费、回收利用等环节的技术。
建设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意见》从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意见》明确,将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资金支持的非基础性绿色技术研发项目、市场导向明确的绿色技术创新项目都必须要有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由企业牵头承担的比例不少于55%。
《意见》要求,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增加绿色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数量、质量、经济效益在绩效考核评优、科研考核加分和职称评定晋级中的比重。允许绿色技术发明人或研发团队以持有股权、分红等形式获得技术转移转化收益,科研人员离岗后仍保持持有股权的权利。以技术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方式转化职务绿色技术创新成果的,发明人或研发团队获净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意见》强调,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在高校设立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绿色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持续深化绿色领域新工科建设,主动布局绿色技术人才培养。
《意见》明确,支持龙头企业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力量建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市场化运行的绿色技术创新联合体,科研人员可以技术入股、优先控股,推动科研人员、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捆绑”,实现人力资本、技术资本和金融资本相互催化、相互渗透、相互激励。
《意见》提出,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基地平台,优先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珠三角等地区布局。在全国建设基础性长期性野外生态观测研究站等科研监测观测网络和一批科学数据中心,并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数据。
《意见》同时提出,我国将建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通过市场手段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鼓励各地区、有关单位依托或整合现有交易场所,建设区域性、专业性特色鲜明的绿色技术交易市场。同时,将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措施,支持首台(套)绿色技术创新装备示范应用;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选择绿色技术创新基础较好的城市,建设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
根据《意见》,我国将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绿色技术贷款的融资门槛,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项目融资。《意见》还提出,将组织开展绿色技术创新创业大赛,对大赛获奖企业、机构和个人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