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广告牌让江景房变“小黑屋”后续 城管已立案调查:如住户不同意 该拆就拆

互联网 2023-01-31 17: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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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面积约200平方米的大型广告牌,耸立在一栋大楼上,挡住了至少两层住户的视线。除了影响视线,楼内受影响住户称,广告牌还影响采光、通风,甚至存在消防隐患,让“江景房”变“小黑屋”。在从城管部门得知广告牌数年前已无合法手续后,有住户质疑,为何一直未能拆除?

红星新闻报道此事后,引起广泛关注。12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获悉,此事已由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立案调查。相关负责人表示,如广告牌业主无法征得楼内住户们的同意,该拆就拆。

耸立在大楼上的涉事广告牌(上方一块)

事件回顾:

广告牌让江景房变“小黑屋”

运营方称曾获许可

涉事广告牌立在内江城区西林大桥南桥头的一栋大楼上,据楼内住户徐女士此前介绍,2009年,她和家人买下楼内5楼一套江景房时,大楼上的广告牌并未对她家造成任何影响。“从窗户看出去,就是西林大桥和沱江,晚上还能看夜景,很漂亮。”

尽管此后有人在大楼此前的广告牌上方、4楼平台的外延又搭建了一块新的广告牌,但徐女士称,自家受到广告牌影响,是从2016年开始的。“2016年到2017年,广告牌升高了,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徐女士说,如今,广告牌有两层多楼高,把她家卧室的两扇窗户全遮挡完了,采光、视线和通风都受到影响。“在白天,家里都很昏暗,再也看不到外面的大桥和沱江了,晚上也看不到夜景。”

不仅如此,徐女士还认为,广告牌让整栋楼,尤其是四五楼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为此,自今年8月起,她先后找过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及市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希望拆除这块广告牌。她从城管部门得知,这块广告牌最初“有手续”,但已过期几年,2017年就没了任何合法手续。

此前,红星新闻记者实地采访时,楼内多家住户希望相关部门尽快拆除广告牌。有住户还质疑,广告牌让江景房变“小黑屋”,没有合法手续已数年,为何一直没有拆除?

对此,该广告牌运营方内江市雅卓广告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广告牌业主为私人,且是在2010年至2011年期间,经内江市城管部门审批合格的情况下设立的,得到了政府部门许可。在去年内江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新规”出台后,运营方和业主也在准备材料申报。

徐女士家中看出去,根本看不见江景

居民行动:

住户称不认识曾签字同意的居民代表

联名请求拆除违规广告牌

在红星新闻报道此事后,徐女士接到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通知,前去协助调查。徐女士称,在协助调查过程中,她从执法人员口中得知,涉事广告牌的业主周某在接受调查询问时称,广告牌设立曾有居民代表廖某签字“同意”。

徐女士称,在此之前,她在投诉时和城管部门、广告公司等交涉中得知,廖某是周某的岳母,“但我问了楼内很多人,没有人认识廖某这个人。”为此,红星新闻记者多方联系和求证,未能证实廖某和周某的关系,也未能联系上周某和廖某核实。

除了协助调查,徐女士还说,12月13日,她交了一份楼内住户联名请求拆除违规广告牌的“请求书”给城管部门。

在这份有11人签名的“请求书”中,住户们称,广告牌设置在居民楼全体住户共有的公共区域平台上,让居民生活环境极其“恶劣”,且对四、五楼住户采光、通风、视线造成巨大妨碍。多年来,广告牌在未取得居民楼全体住户同意的情况下违规设置,每年收入一百多万。居民从城管部门得知广告牌多年没有行政许可,属违建。为此,他们请求城管部门拆除违规广告牌,为居民们排除妨碍。

徐女士等联名请求城管部门拆除“违规”广告牌

涉事广告牌背后,有不少堆积已久的垃圾

最新进展:

内江城管:已立案调查!

如住户不同意设置,该拆就拆

12月14日,红星新闻记者来到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但对于此事,相关人员表示,在未得到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同意前,他们不能透露。随后,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科负责人仅表示,此事已移交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目前正在调查中。

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内江出台了广告设施管理“新规”,也重新制定了广告管理规划。“现在就严格执行,该拆除的就拆除,该提档升级的要升级,还有该规范的要马上进行规范。”

对于涉事广告牌事件,该负责人证实,目前,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已立案调查,正按广告设施管理“新规”调查处理中。

“民法典开始实施后,也要按照相关法规来。”该负责人表示,涉事广告牌,要么升级改造,进行规范,但这必须根据民法典,征得楼内住户们的同意。如果住户们不同意,广告牌业主拿不到住户们签署的同意意见,就不能设立广告牌。“等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开案审会,该拆就拆。”

今年2月开始实施的《内江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规定》中提到,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不得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等功能正常使用。此外,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载体涉及多个产权人的,应与每个产权人签署使用协议。

对于徐女士所称的廖某此前签字“同意”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这也需要调查。他还说,如调查后决定拆除,最希望是由业主自行拆除。但如果业主不自行拆除,城管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判决后,进入强拆程序。

此前,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容管理科多名工作人员透露,在限期自行拆除无果后,才进入强拆程序,整个过程大概将持续大半年。

耸立在大楼上的涉事广告牌(上方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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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编辑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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