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过度包装 规范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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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发布了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以标准为抓手,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包装废弃物产生,减轻消费者负担,并将于2023年9月起实施。
2022年3月8日已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通知。
食品和化妆品与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目前市场上部分食品和化妆品企业存在包装过度、不环保、不节约的情况。商品过度包装既浪费资源能源,又增加消费者负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更是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为有效解决相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组织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技术机构,在 GB 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的基础上,修订发布了新标准。
新标准规定了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和包装成本要求,以及相应的计算、检测和判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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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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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大地简化了商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
消费者只需要查看商品本身的重量或体积,并测量最外层包装的体积,通过计算就可以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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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
食品中的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包装,其他食品和化妆品不应超过四层包装。新标准有利于引导绿色生产和消费,也有利于实现有效监管。
新标准调整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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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将于2023 年 9 月1日正式实施
目前部分化妆品企业存在着设计和使用层数过多、空隙率过大、成本过高的包装等问题。
考虑到新标准发布后,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标准要求,对产品包装进行合规性设计,同时需要消纳库存包装以及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妆品类商品保质期长,流通环节消纳周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对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以及产生新的浪费,设置了2年的实施过渡期。
为避免被暂停销售、高额罚款、包材销毁等等处罚
各化妆品企业尽快针对产品设计部门、产品生产部门等相关团队召开新国标文件的理解、学习。对比企业现有产品包装情况进行检索梳理,明确超标产品名单;其次是开始调整企业产品设计、生产标准,确保后续产品的全部合规达标。
加快消纳库存包装和已进入市场的商品,确保标准实施后生产及销售的产品符合新标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后,市场上不允许再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新标准的化妆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