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 发行条件「注册制 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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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度股权律师团队部分成员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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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熙军律师
来自:股度股权律师团队
单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全文 6435 字,阅读需要 14 分钟
1990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设立,中国大陆有了自己的证交所。期间不断有将实施注册制的传闻,在2019年,终于借科创板的设立,完成中国注册制的诞生。
证监会2019年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科创板注册办法”)并于2019年3月1日开始试点科创板注册制。
深圳创业板2020年6月也迎来了注册制试点。2020年6月12日,证监会公布试点注册制下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为“创业板注册办法”),并于公布之日开始实施。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了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对创业板上市条件进行了修订。
创业板IPO注册办法明确了创业板定位:三创四新
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先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
在发行条件方面,创业板注册办法取消了目前创业板现行发行条件中关于盈利业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等方面的要求,规定申请首发上市应当满足四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持续经营满3年;
二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
三是业务完整并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四是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不存在创业板注册办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记录。
在上市条件方面,深交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设置三套上市标准,发行人应当至少符合其中之一:
一是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与创业板原有上市标准相较,修订后标准取消了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要求,同时提高了盈利上市标准,原标准对于最近两年盈利企业的累计净利润要求不少于1000万元,对于最近一年盈利企业的营业收入要求不少于5000万元。
与科创板的五套上市标准相较,创业板的市值梯度间距较大,搭配的财务指标更少,科创板规定的财务指标除了净利润和营收之外还有研发投入、现金流等指标。
为对创业板IPO条件有更清晰的认识,本文整理了科创板与创业板IPO上市条件的对比,在对比参照中领会各自的异同。
对比参照图
最后,大家可以再参见一下NASDAQ的上市条件:
(1)超过4百万美元的净资产额。
(2)股票总市值最少要有美金100万元以上。
(3)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4)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5)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6)最少须有三位'市场撮合者'(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Market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后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NASD)。
NASDAQ对非美国公司提供可选择的上市标准财务标准满足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不少于15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最近3年中至少有一年税前营业收入不少于100万美元。
[2]不少于3000万美元的净资产额,不少于2年的营业记录。
[3]股票总市值不低于7500万美元。或者公司总资产、当年总收入不低于7500万美元。
[4]需有300名以上的股东。
[5]上个会计年度最低为75万美元的税前所得。
[6]每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必需提交给证管会与公司股东们参考。
[7]最少须有三位'做市商'(Market Maker)的参与此案(每位登记有案的MarketMaker须在正常的买价与卖价之下有能力买或卖100股以上的股票,并且必须在每笔成交後的90秒内将所有的成交价及交易量回报给美国证券商同业公会OTCBB买壳上市条件OTCBB市场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是针对中小企业及创业企业设立的电子柜台市场。许多公司的股票往往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或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要求后升级到上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