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诈骗案「偷税漏税抗税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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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一起走私普通货物,骗取出口退税案在防城港宣判,其中主犯杨某某被判无期徒刑。
庭审现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2017年起,以杨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与国内公司合谋,通过走私、虚假贸易等方式,帮助国内公司骗取农副产品的出口退税。2017年4月至2020年8月,杨某某团伙通过边民互市区以伪报贸易性质的方式或者绕关走私的方式,从越南走私香菇、木耳、茶叶等农副产品入境,共计624柜,价值11.67亿余元,偷逃应缴税款2.6亿余元。
杨某某团伙还帮助国内公司出口631柜(批)农副产品,骗取出口退税2.2亿余元。此外,杨某某团伙利用其所控制的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106万余元。
该案是海关总署缉私局挂牌督办以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和南宁海关缉私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案情重大疑难复杂,逃税和骗税数额特别巨大,作案地域跨度大,涉及越南、河南、云南、广西等地,社会影响较大。
本案经开庭审理,杨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千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据悉,这是防城港市近年来判处刑罚最高的一起走私案件。
转自丨南国早报记者钟小启
来源: 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