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管理办法「导师组制度」
今天给大家普及一下导师制管理办法「导师组制度」相关知识,最近很多在问导师制管理办法「导师组制度」,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 目的为帮助新员工提升专业技能、快速成长,完善新员工培养机制,传播企业文化、推动岗 位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分享与传承,培养出优秀且实干的XX人。
二、适用范围全集团新入职员工 (含返聘) 。
三、管理规则1.互帮互助、平等交流,倡导导师和指导对象互学共赢;
2.注重实效,指导形式可灵活多样。
四、导师任职要求1.认同XX文化,在某一业务领域具有专长,有分享传承意愿;
2.主管及以上职位,入职时间大于 4 个月,且无不良记录;
3.导师任职资格一年内有效;
特殊情况可向XX学院报备,经批准可适当降低资格限制。
五、导师的责任和义务1.与指导的新员工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2.根据公司及新员工发展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导师辅导计划并逐步传授,包含但不仅 限于辅导目标、辅导内容、辅导方式等,导师辅导计划表提交至XX学院备案 (详见附件) ;
3.定期与新员工沟通交流,跟进指导计划的实施及转正考试,并填写新员工指导总结报
告,提交至XX学院备案 (详见附件) 。
六、新员工的责任和义务1.尊重导师,积极与导师沟通,诚实对待导师,认真学习导师的长处与经验;
2.按与导师约定沟通的渠道、频率、及时完成各项指导计划、达成辅导目标;
3.按时参加转正考试及填写新员工导师满意度评估表,并提交给XX学院备案 (详见附
。
七、导师制实施标准1.导师制执行监督机制
XX学院/人事绩效管理负责人会随机电话抽查,了解新员工导师安排率、导师辅导计划 表执行、辅导动态跟踪、导师辅导效果及新员工日常表现等情况。抽查结果将运用于新员工 转正及相关人员的考核与激励。
2.新员工保护机制
文职新员工入职前两个月禁止安排夜班。 (员工本人申请、特殊岗位如:没有白班的岗位除外。)
文职类新员工转正期间受保护,不允许接受公司负激励以及公摊部门的相应负激励。 (因新员工本人工作失误导致的负激励,需要推迟到次月发工资时再扣款。)
文职类新员工休息必须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休息制度,每月休息天数不允许少于规定 的 4 天,如果休息少于 4 天必须强制安排调休或按加班处理。
为了提高新员工开单、制单质量,降低开单、制单差错率以及因开单、制单差错产生 的其他业务差错,规定新员工入职前 7 天,只允许学习开单、制单的理论知识;导师必 须严格按照开单、制单标准辅导新员工。
八、关于导师制的考核与激励1.导师辅导奖
(1) 导师制的导师辅导周期从新员工入职开始至新员工转正结束,文职类新员工入职一 月后,XX学院会安排转正考试,及格分数为 60 分,80 分以上为优秀,一次性通过转正考 试且成绩达到优秀的新员工,新员工本人及其导师可以享受各 100 元的奖励,此项奖励费用 由各战区/分区自行承担;
(2) 无转正考试但有转正汇报的新员工,其转正期间有绩效考评为 A 的,新员工本人及 其导师可以享受各 100 元的奖励,此项奖励费用由各战区/分区自行承担;
(3) 每半年对导师进行综合评比及选拔,对月度考核表、指导效果和各方评价优秀的 5%,授予“优秀导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每人现金 200 元的奖励,同时在全集团范围 内宣传表彰;
(4) 优秀导师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现金 200 元奖励,驻地人事给予现金 100 元奖励。 2.关于转正考试获优学员的导师变动后的规定
(1) 学员异动到其他部门或导师因离职、紧急情况处理等原因,由部门负责人 (2 个工 作日内) 为该学员指定导师,该学员由变动后的导师指导和负责;
(2) 若部门无合适的导师,需由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指导;
(3) 学员在考核中获得优秀的奖励,以变动后提交的导师名单为准。 3.导师制执行不力的负激励
(1) 未按照XX集团导师制实施标准执行的,包括不制定辅导计划、不按辅导计划表进行辅导、不反馈《新员工指导总结报告》等一切违规行为的导师,取消评奖资格。
(2) 未在一周内给新员工安排导师,或因学员异动到其他部门未及时变更导师并通知到 位 (包括通知XX学院导师制负责人) ,或导师离职/长期出差等原因导致学员无导师辅导, 给予负责人 50 元负激励;
(3) 导师未在一周内制定新员工辅导计划并按计划执行,以及未及时反馈辅导计划和新 员工学习指导报告至XX学院,给予导师及驻地人事各 50 元负激励;
(4) 因驻地人事、导师或监考人失职,导致员工未按时参与转正考试,给予相关责任人
50 元负激励;
(5) 被辅导员工考核有 1 名不合格者,导师取消季度评比资格;3 名不合格者,取消当
年导师资格;
(6) 导师辅导期考核分数连续 3 次得分 80 以下,取消当年导师资格;
(7) 部门无可安排的导师,部门负责人负激励 100 元。
九、关于转正考试1.统一考试时间:每月 15 日或每月 28 日,上午 9:30— 10:30
注:遇节假日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安排转正考试,则考试顺延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通 知为准;若考试没有通过需要补考的和下一批学员统一参加考试,以此类推) 。
2.统一考试地点
根据集团各区域部门的分散性,以多考点区域分布原则,部门相对集中的区域采取集中 考试 (如总部职能、各场站等) ,驻地人事根据部门分布情况安排考试地点并统一将考点信 息提交给XX学院导师制负责人处。
3.考试方式
原则上转正考试统一采用手机或电脑进行系统考试,考试系统登入链接请以考试通知公 布的信息为准;因特殊情况需更换考试方式的由XX学院提前通知。
4.考前考试安排信息收集
(1) XX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于考试前一个星期向驻地人事收集、核对考试信息,包括: 考试地点、参考学员名单、监考人等 (监考人不得安排为任一参考学员的导师,否则视为考 试舞弊,按培训考试违纪相关规定处理) ;
(2)驻地人事必须按照XX学院的要求将考试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XX学院导师制 负责人;且务必严格按照考试信息组织考试,如果出现与之前提交的信息不符且没有提前向 XX学院导师制负责人进行备案 (至少提前一天告知) ,给予其 50 元/次负激励;
(3) 参考学员无故缺考者,按照旷工处理且转正考试延迟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德 坤学院报备。
5.考试结束后,驻地导师制负责人需要反馈内容:监考承诺书、学员考试签到表、考试 过程中现场照片 (1-2 张) ;以上反馈内容缺一者视为转正考试不合格,纸质版原件可一季 度随人事档案合同等一起邮寄回总部,请各驻地人事重视。
6.考试纪律
(1) 考试开始 30 分钟以后禁止考生入场,且该迟到学员转正考试自动延后一期;
(2) 在考场内喧哗或有其他影响秩序的行为,经劝阻仍不改正者,负激励 20 元/次;
(2) 有意让他人偷看、抄袭自己试卷按照严重警告处理;
(3) 偷看他人试卷或抄袭学习资料、书籍、便条等;冒名顶替;贿赂监考员或考试负责
人;威胁、辱骂、殴打监考员或考试工作人员; 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转正补考或转正补考仍 不合格者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4) 监考人员徇私舞弊、监考不严,营私舞弊者按照严重警告处理。
7.考试成绩
(1) 转正考试成绩会在考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公告形式发布,及格分数为 60 分,
80 分以上为优秀,考试成绩低于 60 分的考生需要参加补考;补考名单会与考试成绩一起公 布,且需要补考的考生将被安排在下一期转正考试一起参加;
(2)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享有两次补考机会,两次补考仍然不合格者,视为试用不合格,
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用人部门在给员工起草转正工作流时必须附上转正考试成绩、导 师辅导计划表和新员工指导总结报告,如果不附加,转正工作流给予驳回;
(3) 实习生达到参加考试条件可以正常安排转正考试,考试通过之后拥有转正资格,但 需要在获得毕业证和交齐相关入职资料之后才能申请转正。
注:转正考试成绩作为转正的必要条件之一,只有通过转正考试才可申请转正;转正与 否以“转正申请”工作流审批结果为准。